索引号: | 001008010002012/2020-9916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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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 3. 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负责全区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承担全区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 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 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管理。负责地名地址管理,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 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 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7. 组织拟订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 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教育和护送回原籍工作。 9.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 10. 组织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殡葬管理工 作。承办公墓建设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11. 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2. 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3.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台州市黄岩区救助站 2. 台州市黄岩区社会福利院 3.台州市黄岩区民政执法大队 4.台州市黄岩区福利彩票服务中心 二、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351.4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28.02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和自然灾害救灾职能转出,导致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12.9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17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6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02.52万元),占收入合计98.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40.75万元,占收入合计1.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77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43万元,占8.65%;项目支出16,237.39万元,占91.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41.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82.44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和自然灾害救灾职能转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6.31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医疗救助、行政村规模调整村牌、门牌等经费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04.85万元,占95.09%;卫生健康(类)支出820.70万元,占4.9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9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7%,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抚恤、退役安置、医疗救助金等经费减少。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3.18万元,支出决算为63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本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组织审计费用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9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建设经费预算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增预算台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经费2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3.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死亡,预算调整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57万元,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23万元,支出决算为3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优抚职能转出,死亡抚恤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8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优抚职能转出,伤残抚恤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4.22万元,支出决算为4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优抚职能转出,其他优抚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32.2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际孤儿人数低于预估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8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实际养老服务补贴人数低于预估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709.87万元,支出决算为6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实际死亡人数低于预估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305.65万元,支出决算为33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调整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2019年度综合考核奖增加、调增公积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5.9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低保人员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22.92万元,支出决算为365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低保人员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预算临时救助金1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2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4.46万元,支出决算为55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补助预算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退役安置职能转出,拥军优属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退役安置职能转出,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调增。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80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医疗救助职能转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医疗救助职能转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医疗救助职能转出,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20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4%。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05.78万元,下降84.77%,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包含福利中心建设经费2585万,2019年福利中心建设经费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557.86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35%,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调整。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5万元,支出决算为3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利院2019年度床位费收入减少。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5万元,支出决算为52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预算2019年现代养老服务体系经费、儿童福利体系经费等。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会议减少,公车使用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占81.17%,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63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占18.83%,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02万元,下降38.9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的9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燃油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9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20.46%。主要用于接待养老服务检查、指导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累计2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养老服务检查、指导等支出。接待200人次,1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民政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6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04%。组织对2019年度儿童福利体系、现代养老服务体系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5.7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53%。 组织对“最低生活保障金”“现代养老服务体系”等2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9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5.78万元。其中,对“民办养老机构床位”项目委托“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实施比较规范,总体质量控制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综合评定,2019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政策性保险补助(民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86.50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组织未对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民政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及高龄补贴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451.15万元,完成预算的225.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物价指数涨幅的不确定性,导致物价补贴资金预算安排难以精准测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确保及时支付每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在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中先予以支出,民政局按实际人数进行兑现,之后再列入调整预算。
高龄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高龄补贴标准;二是为城乡高龄老人提供生活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人口老龄化严重,高龄老人基数庞大,发放津补贴难度增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对接,并提升民政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及时、准确发放补贴。
黄岩区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各种举措有效促进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完善与发展,不仅缓解公办养老机构数量不足和营利性养老机构价格高昂等问题,促进养老服务的多元化,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社会公平。 截至目前,2019年度黄岩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政策性保险补助已经下拨到位。全区有16家养老机构,核定床位共1494张符合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要求;共有37家养老机构,2346张床位参加养老机构综合型保险,享受政策性保险补助。 2019年度黄岩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政策性保险补贴补助(民生)专项资金169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54.88万元,市县财政资金14.12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158.22万元,用于政策性保险补助10.7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9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专项资金已全部下拨到位并支付。 经综合评定,2019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政策性保险补助(民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86.50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3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护送和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指民间组织管理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人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临时救助金支出。 3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支出。 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对城市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支出。 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的支出。 4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3.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用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4.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5.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指补助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47.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支出外的其他款项支出。 附件:黄岩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黄岩区民政局 2020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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