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540/2020-8841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31 15:31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20〕24号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以及《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要求,推动全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确保2022年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并于同年通过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验收。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大力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促进工业固废趋零增长

1.多层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循环型产业集群发展,以经济产业集聚区为核心,构建全区医药化工、塑料模具、罐头食品、机械制造、工艺礼品及汽摩配与电动车循环产业链网,打造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循环产业体系(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配合,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促进产业链式循环发展,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区发改局牵头)。

2.积极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厂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提高废水物料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源头减少污泥产生(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配合)。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优化资源整合配置(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分批依法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技术(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立健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3.拓宽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探索一般工业综合分拣中心的固废作为资源重新利用的市场化开拓。试点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着力解决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问题(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科技局配合)。

4.提高工业固废收运处置能力。鼓励产废量大的园区或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开展社会化服务(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规范转运、贮存、处置、台账等各环节,鼓励将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检测机构实验室废弃物、有害垃圾等统筹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设施建设与处置(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继续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大力推进固废治理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区经信科技局牵头,黄岩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5.完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市场体系。深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区商务局牵头)。积极培育本地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区经信科技局牵头)。支持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改建扩建,培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1.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源头减量。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完善“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三级循环模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配合)。继续推进美丽牧场创建,着力推进畜禽养殖的生态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秸秆收集体系,推进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率达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3.完善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完善农药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处置率达90%以上。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90%以上。完成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到2020年,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

1.纵深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政府+社会、物业+专企”的“四轮驱动”垃圾分类台州模式,建立健全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创建,到2020年,推进8个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5个示范村创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制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黄岩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区住建牵头)。

2.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依托垃圾分类智慧预约回收平台推进全区住宅小区“互联网+”回收模式(区商务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统筹建设具备大件垃圾暂存、中转、拆解等功能的大件垃圾集散点。加强城镇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配套建设分类收集设施,优化转运站点布局,健全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延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3.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7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配套的飞灰填埋场以及餐厨、厨余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区住建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建成后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装、树、联”,强化信息公开,提升运营水平,确保达标排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到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配合)。

4.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四个一”行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经信科技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局、区经信科技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配合)。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商局配合)。

(四)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

1.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省级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提升企业入网率和应用率(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加快信息共享,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配合)。

2.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提高村(镇)环保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委政法委配合)。创新固废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行为(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黄岩公安分局配合)。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工作(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牵头)。

4.强化固废风险防控能力。在全区范围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营造无废文化氛围,培育“无废城市”细胞单元

1.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工作成效等。开展“无废城市”满意度调查,营造各方共同创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黄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统计局配合)。

2.大力培育“无废城市”细胞单元。实施“无废城市”基本单元示范创建。聚焦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学校、工农业园区等基本单元,提炼典型实践案例(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开展建设。各乡镇(街道)是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

(二)及时总结评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每年年底前向黄岩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相关总结材料,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建设工作信息。

四、保障措施

组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资金向纳入“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表的项目和企业倾斜。强化科学考评和宣传引导工作,推动绿色发展理念。


附件: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焕 区委

成  员:辛云滨  区府办

王  晖  区委政法委

陈  静  区发改局

王奋远  区经信科技局

郑英美  区教育局

王楚江  黄岩公安分局

韩  华  区财政局

郑建华  区住建局

蔡显斌  区交通运输局

李世平  区水利局

杨  康  区农业农村局

王  亚  区商务局

黄学云  区卫生健康局

周勤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蔡灵峰  区应急管理局

王  晟  区市场监管局

周善仓  黄岩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

赵  展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

林  嵩  区税务局

余文华  区供销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岩生态环境发局,黄继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展(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周勤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解崇斌(区农业农村局)、黄学云(区卫生健康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监察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印发


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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