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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2/2020-8801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暂停办理全市社保和就业业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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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人社业务信息一体化、数字化转型和人社业务系统省级集中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社保和就业业务系统需停机进行切换,届时将暂停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就业失业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 计划于2020年7月28日(周二)18:00-8月16日(周日)24:00进行系统切换,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8月17日(周一)上午8点30分恢复正常办理。 二、暂停业务 1.各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 2.各项就业、创业、失业保险业务。 三、注意事项 ★ 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社保、就业、行政服务中心、“社银联通”、乡镇(街道)便民中心等窗口仅进行预收资料和登记备案,系统恢复时将及时办理;对于涉及申办时限的业务,将以前台受理登记时间为准。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掌上人社、自助服务机等线上端口暂时关闭。 ★ 系统切换期间,医保业务系统不受影响,但涉及参保登记类业务的,建议等人社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合并办理,若涉及紧急或特殊情况的,也可单独到医保经办窗口先行办理。人社新系统上线运行后,企业医保参保登记类业务暂沿用原“五险合一”模式,即在社保系统申报参保、中断等业务后,由医保部门通过系统对接的方式自动获取信息并办理。 ★ 新系统切换上线后,启用新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用人单位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网上业务,原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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