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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8/2020-8780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高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高桥街道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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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进一步明确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农村文化礼堂管理水平,推动农村文化礼堂常态化运行,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星级管理办法》(浙宣〔2017〕46号)、《台州市农村文化礼堂星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宣〔2017〕93号)文件精神,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理事会负责常态管理具体部署,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履行管理职责。 二、组织保障 (一)村两委加强领导,将文化礼堂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专题研究农村文化礼堂工作。健全文化礼堂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理事会负责制,负责礼堂常态管理具体部署。 (二)每个农村文化礼堂需配备一名或以上专(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运行服务。具体负责文化礼堂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及资料上传工作,做到活动有组织、场地有管理、台账有记录。 (三)加强经费保障。区级考核下发的专项管理资金需100%用于文化礼堂管理建设,管理员年工资补贴不得低于所服务农村文化礼堂当年活动管理资金的30%。 三、考核细则 管理员负责文化礼堂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好消防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工作,保持文化礼堂环境整洁美观,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平安稳定。 (一)全年开放时间 一星、二星、三星级文化礼堂全年开放时间在180天以上,四星级文化礼堂在300天以上,五星级文化礼堂在330天以上。文化礼堂管理员按开放时间要求在岗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必须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日,平时不低于4小时/日)。 (二)活动开展要求 1.活动次数:文化礼堂全年完成各类培训、宣讲、礼仪、“最美评比”、文化活动次数在36次以上,活动次数以橘传媒APP中的“黄岩农村文化礼堂管理系统”录用为准。 2.活动内容:三星级及以下的文化礼堂全年开展礼仪活动2项以上,特色民俗文化活动1次以上,参加文化走亲1次以上,区、街道两级“文化礼堂服务菜单”点单活动2次以上。四星级、五星级文化礼堂以上活动按星级分别递加1次。每年开展春泥计划活动,开展“乡村好声音、梦想大舞台”系列活动,组织一台村晚。各文化礼堂年终考核总分不得低于100分,排名以区堂建办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下三类统一不作为礼堂活动统计:各级部门或领导指导、参观、交流、学习;各村日常工作事务(包括村干部履职承诺、平安夜巡、清明防火巡逻等);与礼堂无关的各业务线工作会议。 3.活动形式:活动要有组织、有主题、有记录,文化礼堂活动需以村民为主体参与,参与人数20人以上。 4.内容上传:在“黄岩农村文化礼堂管理系统”中“我的礼堂”界面中登录,在“积分上传”中选择对应测评领域和测评项目,对照上传相应的文字内容和图片。所有农村文化礼堂在使用考核系统初期,要先在建设机制和管理机制中上传礼堂建设、展陈布置、功能配备、制度建设、文化队伍等已完成考核项目,审核通过即可获得相应分数;内容建设和文化培育要求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在活动开展后及时上传,每次活动需配图3张以上,图片要清晰、上传时要写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等要素。逾期3天以上报送不得分。 四、基本工资 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文化礼堂管理员每月基本工资分别为400元、450元、500元、550元、600元,由街道在年底统一进行考核发放,各村文化礼堂管理运行经费视活动开展情况酌情予以补助。 五、奖惩措施 为带动管理员积极性,文化礼堂管理员工资不得低于文化礼堂该年度活动管理经费的30%。街道在保障管理员基本工资基础上对各村文化礼堂开展层级考核排名,考核将依托橘传媒中的文化礼堂活动排名进行,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所有奖金根据区年终考核评定结果进行酌情发放。 1.全年活动在36次以下的,每缺1次活动扣除100元基本工资。全年活动次数在36次以上的,自主举办每次活动奖励1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4000元。 2.全年活动在黄岩农村文化礼堂管理系统得分排在全区文化礼堂前10名的,给予礼堂管理员5000元专项奖励资金;对位于全区文化排名10-20名的,给予礼堂管理员3000元专项奖励资金;对位于全区文化排名21-50名的,给予礼堂管理员1000元专项奖励资金。在全区文化礼堂排名处于后50的,扣除该文化礼堂管理活动经费10%补助以及管理员10%工资;在全区文化礼堂排名处于后30的,扣除该文化礼堂管理活动经费20%补助以及管理员20%工资;在全区文化礼堂排名处于后10的,扣除该文化礼堂管理活动经费40%补助以及管理员40%工资,并建议该文化礼堂所在村对管理员进行约谈,必要情况下更换管理员。 3.每年星级评定上升一星的,给予该礼堂管理员发放“星级进步奖”2000元,每年星级评定下降一星的扣除该年工资2000元。对于在市、区、街道等各级检查中被通报的文化礼堂,存有严重失职的,扣除文化礼堂管理员考核经费,1000元/次、500元/次、300元/次。 4. 根据文化礼堂管理系统得分情况,每年评出优秀文化礼堂管理员3名,并按1000、800、500元标准进行奖励。 七、本办法自2020年6月起试行,由街道宣传办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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