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0-88355 发布机构: 黄岩区
生成日期:2020-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16 10:23   来源: 黄岩区 字体:[ ]


现就《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27号JHYD01-2020-0011,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一)意见征求阶段。4月发布《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黄依办发〔2020〕2号),征集实施单位清理意见。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单位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核,拟定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修改意见阶段。7月,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形成一致意见。

四、清理结果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77件,暂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7件。

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黄政办发〔2013〕45号)文件所列暂不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其他未列入本次继续有效目录的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通知》解读机关为区司法局。

解读人:郑晖,电话:89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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