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0-86913 发布机构: 黄岩区
生成日期:2020-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废止 文件编号: 黄政发〔2020〕15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0-2020-0006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6-10 15:39   来源: 黄岩区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抓好油料生产,对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加快恢复发展油料生产、保障市场供给任务十分紧迫。2020年我区油菜播种面积4500亩,油菜籽总产量440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油料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油料生产迅速恢复发展。现就促进油料生产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油料生产扶持力度

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油料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种油效益。对利用冬闲水田种植油菜50亩(含)以上、旱地和园地种植油菜30亩(含)以上且收获油菜籽的,利用荒山资源新种植油茶50亩(含)以上的油料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实行规模种油补贴。对油稻(旱粮)连作的,按其实际种植面积油菜每亩补贴150元、连作晚稻(旱粮)每亩补贴300元;对单种一季油菜或在果园套种比例达50%以上的,按其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油茶按新种植面积每亩补贴800元。

实施油菜生产政策性保险,保额500元/亩,保费15元/亩,财政承担13.5元/亩。

二、落实油菜籽订单收储政策,保障种油农民收益

油菜籽订单规模、最低收购价、奖励标准按省、市下达的储备规模及收储政策严格执行,区财政按标准给予奖励。

三、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一)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积极推广油料主推技术和主导新品种。重点推广浙油50、浙油51、浙大622等“双低”油菜新品种,加快普及油菜减肥减药优质高产栽培技术、油蔬兼用型油菜生产技术、油菜机械化种植与收获技术等油菜轻简栽培技术,分品种建立高产示范展示,开展高产高效技术研究,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

(二)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支持油料播种、收获机械引进和应用,结合机械作业调整油料品种选育目标,推进油料生产机械化,切实解决油料生产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问题。对购买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油菜收获机械按每台2万元标准追加补贴(追加补贴不超过自负部分的50%)。对面积200亩以上,栽植机械化率100%、收获机械化率100%、秸秆处理机械化率100%并验收通过的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奖补2万元。

(三)做好油菜种子应急储备。结合我区油料生产情况,制定油菜应急储备计划,储备的种子于每年7月份前入库,储备期至10月底,由区财政保障种子储备经费。

四、完善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

(一)食油储备。加强食油储备管理、轮换工作,确保省下达储备规模足额到位。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食油收储,提高储备供应能力。

(二)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一批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种油主体联合油脂加工企业开展油脂加工服务,在区内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开发低芥酸菜籽油及其他精深加工产品。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继续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油料生产组织化程度。

五、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拓宽服务内容,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多渠道多媒体广泛宣传油料生产政策,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种油优惠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注油料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油料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虚报骗补的,取消种植户当年度种油补贴,对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收回,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促进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早安排今年秋冬种油料生产,充分挖掘油料生产潜力,努力增加油料播种面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地方抓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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