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0-86762 发布机构: 黄岩区
生成日期:2020-0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抓好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13 18:33   来源: 黄岩区 字体:[ ]

关于抓好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抓好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2015)(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0年51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狠抓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重要的任务。始终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总量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战略决策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这条底线,牢牢把握稳粮增收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基础,切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落地,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全力以赴保护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稳粮保供给出发,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各项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利用冬闲水田、旱地和园地种植旱粮作物3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实行规模种粮补贴。对为分散农户开展机插、统一育秧、统一植保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以奖代补。继续执行种粮(旱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继续实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实现全区水稻保险全覆盖,其他险种参保率有新提高。

二是落实粮食订单收储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区财政对本地种植、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早籼稻谷和中晚籼稻谷、小麦的规模种粮主体按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给予奖励。继续对上一年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当地农发行提供贷款,财政给予贴息。开展订单粮食“诚信”活动对历年订单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食”数量和奖励。

三是抓好粮食加工能力建设,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对日加工能力在50吨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与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黄岩区粮食应急加工点协议书》后给予补助。

以加快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为抓手,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重点扶持一批有生产基地、有加工设备、有注册商标、有销售渠道并带动小农户种粮增收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重视优质稻米品牌建设,推动“卖稻谷”向“卖品牌稻米”转变,提高产后效益。
  四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任务。努力改善农田质量条件,提升地力,促进环境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已建成功能区的管护,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

五是推动粮食绿色高效发展。着力推动“藏粮于技”,依靠科技和模式创新,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前提下,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对评选出的水稻绿色(优质)高产高效优秀示范方获得省、市优质稻米称号的生产主体和连片100亩以上综合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绿色防控技术的“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

六是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强化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单位发展粮食生产工作。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黄岩区农业农村局,解读人:林海忠,联系电话8421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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