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0-86768 发布机构: 黄岩区
生成日期:2020-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废止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20〕1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20-0005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24 16:07   来源: 黄岩区 字体:[ ]

JHYD0120200005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2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和《浙江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推进创新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坚持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作用,充分激发企业等创新主体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提升我自主创新能力。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对区工作任务,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2%202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2.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主体培育,拓展经费来源

1.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双倍增行动千企攀高行动落实好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及时充实、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强化梯次培育,大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确保到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600150家。(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税务局、区财政局

2.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支持企业大力培育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研发能力。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大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协同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入驻黄岩。确保到2022年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比例达3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委人才办

3.提高企业R&D活动统计覆盖面。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开展企业R&D活动扩面行动,提高R&D经费统计覆盖面,确保R&D活动企业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拓展,并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规下样本企业,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水利、交通、环保建设企业等扩展。力争有R&D活动的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部门合作,提高统计效能

4完善R&D经费归集。财政税务部门牵头指导企业研发费用独立建账和企业研发经费归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积极性。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企业会计的业务水平。加大月度纳税申报审核力度,杜绝规上企业有R&D活动而R&D经费零申报现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科技局)

5做好R&D经费提质增量R&D活动企业开展精心辅导,经科部门牵头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研发项目立项、研发体系建设,指导企业优化R&D经费结构,按照统计要求合理填报。同时,对现有纳入统计且R&D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偏低的企业,分类指导,科学提高R&D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特别是企业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创新活动频繁的企业,进一步提高R&D经费占比。(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6紧盯零申报企业。紧盯R&D经费零申报企业特别是企业规模大而无R&D经费的企业以及重点行业企业。发改部门牵头指导服务业零申报企业R&D经费申报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指导建筑业零申报企业R&D经费申报工作。财政部门保障激励性政策兑现;统计部门做好R&D经费统计业务培训;经科部门、镇(街道)加强零申报企业排摸,确保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三)完善政策激励,引导研发投入

7.加大财政研发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政府研发投入规模,确保来源于政府资金的R&D经费比例逐年提高。支持我区企业承担国家、省、市、区各类研发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府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每年必须有项目配套经费预算,配套经费总额不低于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的50%。(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经信科技局)

8.建立研发导向的激励机制。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区研发投入平均水平的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研发计划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将研发投入情况作为科研项目申报、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评审、科技资源分配、科创平台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形成与研发投入相挂钩的资源分配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年首次向统计部门报送年度R&D经费专项统计数据,且其年度R&D经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R&D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3%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补助经费可全部用于企业相关研发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薪酬激励R&D经费支出比上年度正增长的企业,按照销售收入5000万元及以下、5000元到2亿元(含)、2亿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对R&D经费占销售收入5.5%以上、4.5%以上、3.5%以上的部分,按照20%15%10%的比例予以补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其他企业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经费用于企业研发人员和财务人员薪酬激励的比例不低于20%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足1.5%的企业,原则上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和各类奖励资格。(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科技局、区税务局)

9优化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亩均论英雄评价中,加大R&D经费指标权重,将研发投入视同亩均税收,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BCD档的初评结果基础上提升一档。R&D经费投入作为企业用地、能耗排放指标、政府性资金奖励、技术改造立项等事项上的考量指标。(责任单位: 区经信科技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要把研发经费提升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每年召开会议作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切实增强镇(街道)科技工作力量,配备专门人员,负责R&D经费专项统计等科技创新工作建立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统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组成的R&D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通报R&D工作情况,研究落实相关措施。(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11.加强考核评价R&D经费支出作为区对镇(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按季度通报镇(街道)R&D经费指标完成情况,对年度R&D经费支出未到达指标要求的镇(街道),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区督考办、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镇<街道>)

12.提升服务水平。三服务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研发投入专项服务活动。全面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发挥“永宁企管家”作用,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到每家企业发挥科技中介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R&D统计辅导和企业的科研项目立项等工作。全面推进R&D经费申报三个清零行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企业等有R&D活动企业的财务报表必须填报企业R&D经费情况,做到账表应建尽建、费用应提尽提、数据应统尽统组织媒体广泛宣传在研发经费提升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税务局,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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