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20/2020-6739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20-03-26 11:25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字体:[ ]

 

2019年以来我局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守护生态良好为底线,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奋力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四大战役,全力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为“美丽黄岩”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上阶段工作亮点

(一)生态优先,助力黄岩绿色发展一是在区级机关各单位的全力支持下,我局牵头几经易稿完成省级试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3月成功申报,台州唯一。该试点每年获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连续4年。方案实施后将在我区构建完整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为全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黄岩经验”。目前,2019年度我区安排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的5个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中,总投资1.69亿元,其中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二是积极筹划院地合作,今年黄岩区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在科技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人才培养、科学普及等多形式、多层次全面合作,共同打造院地合作新典范。三是1-11月份全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重大项目投资达到4.1837亿元,同比去年增长60.4%,位列全市第二,7月26日全市生态环境与环境治理业投资工作现场会在黄召开,我局作典型经验交流。

(二)优化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我局进一步扩展和民营企业双方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变“坐等”为“上门服务”。在2018年累计上门服务企业200家次的基础上,2019年我局部署开展“三服务”活动,成立专班,下设服务组,出台《三服务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分头带队、深入企业“五问关怀”,发放征求意见表、问题分解责任到人、每周跟踪动态更新。采取“一企一策”方式,集中精力依法为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难啃问题,并从环评咨询、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应急处置等环节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引导企业向环境管理规范化转变。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走访企业100余家,收集问题、建议42个,已全部解决并进行“回头看”全覆盖。

(三)创新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水平。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2019年至今共有82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占全部环评备案、审批量的73.8%。全面推行代办制,全局14大项、17小项办事事项已实现100%“零次跑”。在全市率先开展黄岩经济开发区和黄岩智能模具小镇范围内“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今年丽水遂昌县来黄岩学习交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省首例案件。

(四)合力攻坚,强化精准污染防治

增蓝天。江口医化企业在台州率先达到远高于国家标准的新省标DB33,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局全面实施长效管理措施:实施2家医化企业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微型环境VOCs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加强企业LDAR系统运行管理。完成16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完成率100%。以江口区域工业企业生产场地和道路扬尘控制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完成293辆老旧车辆淘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发放环保标牌,实现一台机械一个环保标牌。全区建成4个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实现对1、2、3、4a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的自动实时监测。今年1-11月份空气优良率93.0%;PM2.5均值23μg/m^3,同比去年下降11.5%。

保碧水①系统推进饮用水源保护:以长潭水库“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为依托,投资8000万元实施2019年永宁溪、小坑溪与象岙溪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工程,目前已进场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基本完工;启动长潭水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及其生态修复,目前已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方案初稿、已召开征求意见讨论会,待国土生态红线规划调整后定稿。②深化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全区4家企业开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特色行业整治,均已完成;积极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去年我区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81.8%,同比2018年上升12.5%,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率33.3%,与去年同期相同。长潭水库坝口国控断面达Ⅰ类水质,永宁江达Ⅲ类水质。

护净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行动,已全面完成79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初步摸清重点行业企业分布及土壤污染风险,并进入采样检测阶段,采样送检完成率100%,送检完成率达20%。深入推进污染地块管控修复试点,一是完成黄岩农药厂风险管控临时性阻隔工程建设和马鞍山吉利区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二是推进江心屿区块和永宁江王西段遗留固废堆场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目前江心屿区块已完工待省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永宁江王西段项目已完成总投资额的56%。7月5日江心屿区块治理修复作为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交流会及现场会的三个标杆环保施工现场,迎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浙江省副省长彭佳学、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虞选凌等170位代表的莅临参观考察;三是完成外东浦区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目前正在治理修复方案编制中。以上项目总投资3208万元,申报中央资金900万元。

清固废。我局对市五水办督查中发现的新前街道铸造企业固废乱堆放问题进行核查、调处,责令整改,每周跟踪调查,并将其纳入区委区政府风险排查隐患点,要求街道加强铸造企业整合进度,建成新园区,为固废出处创造条件。同时,我局牵头开展全区范围内废油废皂化液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完成2969家,完成率100%,基本实现全区机械塑料加工制造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智能化管理全覆盖。

(五)聚焦重点,有力推进督察整改。我局在去年各单位签字背书认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今年在强化信访件和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中央二轮督察迎检工作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召开2次全区性工作会议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次专题研究印山路模具加工作坊关停整治搬迁问题,截止今年6月底按照承诺时间节点完成319家模具企业关停搬迁,已上报市整改办销号。同时,我局分10组赴基层下企业,对照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审计、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专项督察等反馈问题,逐项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对长潭水库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危废处置、垃圾焚烧等风险点开展全面生态环境排查,延伸环保督察效果,全力以赴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019年我局环境执法案件总得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总录入数全市第一。

(六)全民参与,公众开放环保设施。扩大环境信息公开,推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提高生态环境宣教水平,不断凝聚共识、汇集力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广泛组织50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黄岩环保设施开放企业江口污水处理厂、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让环保设施企业从“外人免入”到“欢迎光临”,共同促进双方的相互了解,推进环保企业的有序发展,该项活动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宣教司的大力表扬。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是建成全面小康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是生态环保垂直管理的运作首年,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战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生态环保数字化转型为驱力,全力以赴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高质量推进美丽黄岩建设,为黄岩跨入“永宁江时代”筑牢生态屏障。

(一)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多措并举,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完成工业废气重点整治任务,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开展医化废气清洁化技术改造,加强医化企业涉气无缝监管;重点开展涉VOC工艺品行业整治,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工业炉窑整治,完成制砖企业达新标治理任务;继续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柴油车污染攻坚行动。开展柴油车遥感检测、路检路查、入户检测及OBD安装工作;开展非道移动机械调查登记编码、禁用区抽查检测;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目标任务;对辖区内各加油站、机动车检测站等联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开展城区和集聚区块的汽修、铸造、熔炼、废旧塑料及橡胶加工以及信访投诉企业等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整治。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落实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扬尘管控措施,实施建筑施工工地、矿产、道路施工等全面整治,建设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创建5个乡镇街道“无秸秆焚烧乡镇街道”。认真履行五气共治办职责,最终推进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二是加大力度,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坚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2020年涉水行业整治任务;深化“五水共治”,突出抓好工业园区(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推进实施水质提升行动,确保已剿灭的劣Ⅴ类水体不反弹回潮、已消除的黑臭水体不返黑返臭推进长潭水库良好湖泊保护试点工作,全面完成长潭水库瑞岩溪、柔极溪、永宁溪、日溪、上垟溪、象岙溪、小坑溪、桐外岙溪等8条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工程;启动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修编工作,以争创全省样板为目标做好长潭水库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和生态修复试点;继续落实水质预警机制,继续在主干河道、一级支河进行预警监测,密切关注水质情况。

三是防保结合,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行动。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开展全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制定全区农用地分类管控方案,切实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行动,落实加密监测超标点位、有效截断污染来源、严格管控超标农产品等措施,切实消除突出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保障粮食安全。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充分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摸清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综合评估全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目录;加强开发利用监管,防止未按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深入推进污染地块管控修复试点。力争完成永宁江王西段遗留固废堆场土壤治理修复项目,积极推进外东浦区块治理修复相关工作。狠抓工矿企业污染防治行动。强化企业关停搬迁过程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台州市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转产污染防治相关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土防办职责,最终实现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利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四是全域发力,坚决打好清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抓典型、抓示范,着力培育一批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坚持全过程闭环管理,开展危废动态化“存量清零”行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危废超期贮存问题。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扩大联网监控覆盖面,在全面完成省控重点企业的危废视频联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市控重点企业的危废视频联网,鼓励开展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单位(5000吨以上)视频联网工作。深化实施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模具、塑料行业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的基础上,深化长效管理。

(二)狠抓环保督察整改,严格落实问题销号。

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全力整改,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信访件逐项建档,实施清单式、销号式闭环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同时举一反三、深化整改、补齐短板,巩固督察成果,总结经验做法。

(三)狠抓美丽黄岩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一是创建省级示范。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筹划,在2019年省创的基础上,按照新标准,全力攻坚指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主体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巩固生态屏障,力争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加强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交叉检查。

二是推进811建设。建立健全美丽黄岩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办、考核激励、全民参与、宣传教育等机制,制定2020年度工作任务书和“811”美丽黄岩建设行动工作要点,召开“811”美丽黄岩建设工作推进会,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合力推进美丽黄岩建设。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强大牵引,完善源头严防制度,深化“三线一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围绕科技创新,强化生态环保技术支撑,加快数字化转型,建设应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推进立体化监测,增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黄岩溪(横岭外村)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握铅锌矿尾矿库对长潭水库水质影响情况,完成永宁溪等6条入库溪流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提升应急预警等监测支撑;围绕生态环境管理,强化绿色引领,加大过程严管,深化排污权交易、绿色保险、企业“黑名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措施,做好排污许可证发证培训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四)狠抓环保三大保障,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一是落实机构改革。按照三定方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好新老机构的平稳交替过渡、新机构的高效运行,维护团结稳定的工作局面,确保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执法重心下移,充实一线生态环境执法力量,规范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实现污染统一监管。

二是优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环保法和新环保法律法规修订为契机,组织开展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的“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医化园区重点区块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夜查、暗查、交叉查、突击查;借助司法手段,强化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基本共识,用好环境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实施执法与服务并进,打造环保执法最严县市区。

三是强化污普质量。严把污普数据质量关口,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形成完善的数据采集和质量控制体系,圆满收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五)狠抓社会共建共享,强化社会行动体系。

一是聚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地,推动筑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二是聚焦企业主体、守法自觉。紧紧抓住企业环境责任不放松,通过环境司法、经济激励、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手段促进企业守法,以法治的力量形成有利震慑。

三是聚焦公众参与、人人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使生态生态文明观念深入社会、家庭和人心,充分凝聚志愿者和新闻媒体的社会力量,让公众真正成为生态文明的建设主体和享受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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