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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号通告!关于我区小理发店等“十小行业”恢复营业
发布日期: 2020-02-19 16:34   来源: 澄江街道 字体:[ ]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4号)

 

关于恢复“十小行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的

通 告

 

为切实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按照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两手抓的要求,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尽快恢复“十小行业”生活服务业,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十小行业”生活服务业主要包含小理发店、小农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修理店、小服装店、小餐饮、小通信设备店、小介绍所、小眼镜店、小日杂店以及家政、洗涤、生鲜配送等服务业。其中,小餐饮只提供外带外送服务,不提供堂食。

重点疫情区域范围内的“十小行业”服务业的营业按有关规定复工开业;根据黄防指〔2020〕49号文件有关规定,棋牌室、酒吧、影剧院、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KTV、美容美体、茶座茶室、公共浴场、洗浴足浴、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文化礼堂等文体娱乐经营单位,旅游景点、民宿、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企业(户),各类培训机构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企业(场所)在省一级疫情响应解除前不得恢复正常生产和营业。

所有复工营业单位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黄岩区“十小行业”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九个必须”承诺书》。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要畅通人流、物流、供应链,全力以赴为生活服务业恢复营业提供便利。行业主管部门要取消对复工营业单位的审批制度,改为承诺备案。同时要落实好检查指导工作职能,引导和督促营业单位做好防疫工作。对不落实复工承诺、防控不力,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实,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可责令其停业整顿,作为失信信息列入其信用记录,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附件:黄岩区“十小行业”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九个必须”承诺书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黄岩区“十小行业”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九个必须”承诺书

一、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必须建立全体员工“一人一表”电子健康档案。

三、必须全员测量体温。全体员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其他人员进入场所前测量体温。

四、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应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五、必须要求进入营业场所内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做到不集聚,人员较多时切实做好分批进入等分流工作。

六、必须对经营场所、公共设施、公用物品定期消毒。

七、必须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并及时收集清运。

八、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九、必须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开展防疫检查,服从统一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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