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1/2020-9455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上郑乡 成文日期: 2020-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上郑乡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0-12-21 14:12   来源: 上郑乡 字体:[ ]

各村,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夯实脱贫基础,提高扶贫精度,加大帮扶力度,健全困难户救助体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镇乡级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

1.上级财政预算资金,如区下拨到乡财政50万元救助资等。

2.乡财政预算资金,乡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救助资金。

3.社会捐赠资金,充分发动社会捐赠,鼓励企业和乡贤等社会各阶层为救助基金捐款。

4.区慈善总会配套资金等。

二、基金用途

(一)临时救助

1.救助对象

全乡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重点向低收入农户中的特别困难者开展救助,具体包括:

1)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大学(专、本科),负担不起学费导致家庭特别困难者;遭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交通事故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生重病或者长期慢性病患者负担不起医药费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孤寡老人和孤儿;低收入农户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各种帮扶政策后仍然生活特别困难者。

2)其他特殊困难户:因意外丧失主要劳动力,导致短时间内失去经济来源的生活特别困难者;因灾害、疾病和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一时无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别困难者;由于见义勇为导致自己受伤,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

2.救助标准及要求

1)救助标准

①对于因患有重大疾病或者长期慢性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仍然较大,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的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根据困难程度和解困期限,一次性补助1000-5000元。

②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因子女就读幼儿园、高中、大学(专、本科)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超出家庭承受能力且在教育类政策救助资金补助后仍然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③遭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交通事故等,在扣除各种赔偿金、保险赔付金后仍然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按照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在500-5000元范围内进行救助。

④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中家庭特别困难的孤寡老人和孤儿,根据困难程度提供500-800元的生活救助。

⑤对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危房改造或新建的,家庭特殊困难的,在上级补助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助,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每户每次享受救助基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特殊情况下,同一户同时出现以上多种情况,超过1万元的救助基金发放需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补助要求

对于困难救助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再次救助;在民政已经申请过临时救助原则上不予再补助;对于享受过其他政策救助后仍然困难者,方可提出申请。

3.申报程序

1)申请

救助金由申请人向村两委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申请,填写《上郑乡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与致困原因相符的相关证明材料:①居民身份证。②因病致困者,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③因教育申请救助的,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收费发票或者录取通知书等。

2)村级核查

由村两委和驻村干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经村两委会议表决同意后,报乡政府审核。

3)乡级审核

乡政府对上报的补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补助对象所在村公示补助名单、具体困难情况和金额,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二)产业帮扶

1.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

1)帮扶对象

购买从事“茶、果、蔬、药、竹、畜、禽、渔”等特色种养殖业所需的种子、种苗、肥料,农产品、来料加工和家庭工业加工设备、农业设施类等的低收入农户。

2)帮扶标准

①低收入农户新发展种养殖产业项目,根据种养规模、成效实行以奖代补(详见附件3),每户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②低收入农户种养殖业原产业提升项目,根据种养规模、成效实行以奖代补(详见附件3),每户每年财政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元。

③低收入农户新购置农产品、来料加工和家庭工业加工设备项目,以市场价格凭正式发票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购买金额的90%,每户每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④从事蜜蜂养殖的低收入农户,若每箱有3标准脾以上蜜蜂,我乡将对养蜂专业户开展技术帮扶,其中低收入农户出资10%,基金补助90%,每户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项目可由村捆绑申报,根据蜜蜂养殖成活情况分期支付种蜂款。

2.申报程序

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的低收入农户填写《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表》(附件3),可随时进行申报。经村两委会初审签署意见后,上报到乡政府审批,审核同意并公示7天无异后,通知低收入农户及时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在完成产业发展类项目后,所在村要及时上报乡政府,我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驻村干部、村干部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核定表》(附件4)。

我乡对符合补贴的扶帮项目实施及资金补助情况在乡层面和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里通过银行卡将以奖代补或补助资金拨付到低收入农户。

三、基金使用监管

救助基金使用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本办法里的低收入农户随着每次省市区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变动。基金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基金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审计。乡纪委监察办将救助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违反规定审批、分配、拨付、使用、管理资金和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尤其是在救助基金申报上若有厚亲优友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虚假申请、隐瞒家庭实际经济状况,通过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救助的,一经发现,追回救助基金,同时按骗取扶贫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在申请人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未退回救助基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务必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各级审核要严格把关,确保精准。

四、其他事项

对于定向捐赠的救助资金,尊重捐赠者意愿使用(金额不受限制)。救助基金使用的审批,参照乡政府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未尽事宜以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上郑乡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

     2.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补助标准明细表

3.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表

4.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核定表

5.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和资金汇总表

 

 

 

 

 

 

 

 

 

 

 

 

 

 

 

 

 

 

 

附件1

上郑乡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持卡人


帐号


主要家庭成员状况

   

称谓

年龄

 

   





















申请救     助理由


() 意见

审核人:

 

          (盖章)

              

驻村干部意见


驻片干部意见


乡领导意见

(盖章)

 

              

注:附村班子会通过记录


 

附件2

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补助标准明细表

项目类型

产业名称

规模

补助标准

新建产业

原产业提升

种植类

叶菜类

0.5亩及以上

400/

/

茄果类

0.5亩及以上

1000/

/

菜用瓜

0.5亩及以上

1000/

/

其它蔬菜

0.5亩及以上

500/

/

荸荠

0.5亩及以上

1000/

/

山药

0.5亩及以上

1000/

/

芋头

0.5亩及以上

500/

/

茭白

0.5亩及以上

1000/

/

果用瓜

0.5亩及以上

600/

/

菌菇

1000袋及以上

1.5/

/

番薯

0.5亩及以上

500/

/

玉米

0.5亩及以上

500/

/

马铃薯

0.5亩及以上

500/

/

柑橘(80-120/亩)

0.5亩及以上

1500/

500

红美人(80/亩)

0.5亩及以上

2300/

500

杨梅(20-25/亩)

0.5亩及以上

500/

300

枇杷(40/亩)

0.5亩及以上

600/

200

桃(40/亩)

0.5亩及以上

500/

200

梨(40/亩)

0.5亩及以上

500/

200

猕猴桃(100/亩)

0.5亩及以上

800/

200

葡萄(100/亩)

0.5亩及以上

700/

400

笋竹两用林

1亩及以上

400/

200

油茶

0.5亩及以上

500/

200

茶叶

0.5亩及以上

1200/

300

三叶青

0.5亩及以上

1500/

500

太子参

0.5亩及以上

2000/

500

覆盆子

0.5亩及以上

1500/

300

红栀子

0.5亩及以上

1500/

300

芍药

0.5亩及以上

1500/

500

白芨

0.5亩及以上

5000/

500

黄精

0.5亩及以上

8000/

500

黄蜀葵

0.5亩及以上

600/

/


其他中药材

0.5亩及以上

600/

200

花卉

0.5亩及以上

1000/

200

养殖类

1头及以上(100公斤以上)

3000/

500/

2头及以上

1000/

/

5只及以上

500/

/

10只及以上

60/

/

蜂(4标准脾)

4箱及以上

500/

/

蜂(3标准脾)

4箱及以上

400/

/

其他畜禽类

20只及以上(可合计)

15/

/

水产

0.5亩及以上

500/

/

新购加工设备类

农产品、来料加工、家庭工业

按投资总额的90%补助,最高不超过12000

农业设施类

棚、架等

按实际投入金额的90%补助,最高不超过12000

注:1、养殖类产业需符合相关区级养殖标准及要求。2、原产业提升指抚育管理。


附件3

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表

                          填表时间:       

项目申报人信息

姓名


联系方式


住址


实施时间

(年、月)


实施

地点


要求验收时间(年月)


项目建设内容

(简介


项目

规模


项目

资金

总投资(万元)


申请奖补资金


村两委会、驻村干部意见

 

村主要负责人:

 

驻村干部:

   年  月  日

乡领导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养殖类项目要养殖周期在半年以上并达到规定标准在可以要求申报组织验收。

 

 

附件4

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核定表

                                       填表时间:         

项目申报人信息

姓名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项目实施

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

(年、月


项目实施过程(简介)


项目

验收

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验收后核算奖补资金


验收组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乡领导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验收组成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驻村干部及村干部等人员组成。


附件5

上郑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和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实施人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量)

实施地点

实施时间(年、月)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资金(万元)

备注

投资

申请补助

核定补助

资金


























































合计









填报人签字:                         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根据户(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生产经营主体)本人申报,该户年在我村开展产业发展(写明确)(数量)。上级政府拟将给予补贴,现予以公示,并向广大村民征求异议。异议范围为该户单独或参与捆绑产业发展数量的真实性。如有异议,请向村民委员会、    乡(街道)等(电话:)或区扶贫开发中心(电话:)或区财政局(电话:)反映。公示期限7天,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特此公示

村委会(盖章)

      

 

 


附:公示内容

 

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补贴公示回执

 

      日至    日,该村户产业发展。情况属实。

 

 

 

村委会(盖章)                                          乡(街道)(盖章)

 

                                                      

 


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户主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产业发展信息、公示照片等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此页无正文)

    

 

 

 

 

    

 

 

 

                               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

2020618

 

 

 

 

 

 

 

 

  抄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黄岩区上郑乡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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