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0-92242 发布机构: 黄岩区
生成日期:2020-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0-29 11:37   来源: 黄岩区 字体:[ ]


现就《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的工作部署,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区级有关单位及社会意见,有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

二、制定依据

《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列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本通知实施前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仍由原立案部门继续办理,直至办结。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依照《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确定的职责边界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职责。

3、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协同落实事项调整工作,完善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89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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