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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2/2020-0122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延后办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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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延后办的通告 各位市民: 针对近期全国及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防疫和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2月3日起暂不对市民全面开放,在办事大厅开设急办窗口,受理因确有特殊情况需至现场办理的事项,全面受理开放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告。若有紧急类事项需要办理,可与大厅或具体办事窗口电话预约(详见附表),预约后带上本人身份证、佩戴好口罩,按约定时间到服务大厅办理。 疫情期间取消无休日办事服务。二、办事群众对非紧急类事项要尽量推迟办理,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理。确实需要现场办理的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减少人员聚集。 三、群众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要去服务大厅,可安排他人代办(代办需带上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同时本人要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大厅各窗口服务预约电话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们也将全力加大对中心服务大厅的通风消毒,设置监测点,实行体温测量,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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