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20-0105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0-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发改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1 10:27   来源: 区发改局 字体:[ ]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发改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台发改能源【2019】51号)、《关于公布全区2019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名单的通知》(黄发改能源〔2019〕102号)的要求,以节约能源与资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节能执法监督,较好完成了节能各项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件,予以许可4件。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2018年度行政许可办件量为4件,2019年度行政许可办件量与2018年度持平,本年度未出现重大行政许可的情形。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节能监察总数为9家,其中1家非工单位,8家工业企业。2018年度节能监察总数为8家,其中1家非工单位,8家工业企业。2019年度节能监察家数与2018年度基本持平。本部门2019年度未有重大行政处罚。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贯彻行政执法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亮证执法、依法告知等执法程序。对执法文书格式进行统一规范。拓宽执法信息公示渠道,规范公示内容,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加强用能单位监督。为保障节能监察程序的公开、公正,能源监察大队制定了专门的节能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核查用能企业有无存在能耗超标,能源消费数据、单位产品和产值能耗,能源成本费用开支是否正常,是否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是否符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标准以及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节能规定,是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人员。

三、加强普法宣传推广。强化用能单位法律意识,在业务培训、数据检查和走访过程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告知法定义务、法定权益以及违反节能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依法节能意识意识。开展大型节能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现场讲解、提问回答等方式,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理念。

四、优化审批流程事项。对于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制定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规则,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在全省“八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深化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动态调整本部门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实时调整标准化办事流程。

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我区能源监察大队充分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平台,2019年,掌上执法账号开通率、激活率、掌上执法至少2次人员占比均达到100%。全区共检查设备1115台,查出淘汰电机9台。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缺乏,监督执法任务艰巨。能源监察大队编制少,而且需持有省级执法资格证才能执法,从事执法工作人员少,承担全区节能执法工作,任务压力重,亟待解决。

(二)检测设备陈旧、难以适应新需求。全区节能执法工作任务重且专业性强、更新快,而现有检测设备已陈旧,已难以适应能源监测需求,难以保障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思路及对策

一、创新执法理念。配备执法记录仪,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断拓宽办案领域,大力开展综合监督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尤其高能耗高污染和低产出工业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

二、打造高素质队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典型案例分析会,同时利用网络培训资源,抓学习、强队伍,全面提升我区节能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违规实施监管的行为依法处理。


黄岩区发改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表格2019年全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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