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30026771540/2020-0104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司法局高水平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 |||
|
|||
黄岩区司法局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基层实践,聚焦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向纵深发展,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高质量推动了区域法治化进程。 一、突出重点,夯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模式。结合黄岩特色“领导普法带群众”系列活动,立足岗位要求和履职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述职述德述廉述法”考评,以组织领导、法律学习、法治宣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履行其它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等七方面为重点考评内容,形成全省首家“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考核模式。并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了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将区委、区人大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全部纳入考试对象,将考试成绩作为其履新履职的前置条件。 二、精准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内容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法治黄岩建设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等内容纳入了巡察范围,为全面夯实法治建设责任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此外,组建法治巡察人才库,推动法治巡察制度化、常态化,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法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三、建章立制,全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为抓手,严格执行材料报送、程序衔接、审核时限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机制。并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中的考核权重,构建了司法所参与乡镇(街道)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北洋模式”,由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乡镇长(主任)办公会议,对基层党委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打通了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