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94/2020-0003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区级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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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改善装备水平,推动企业应用先进技术,推进工业强区建设,根据区委《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黄区委发〔2019〕3号)和区政府《关于推进“机器换人”加快企业现代化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4〕6号)和《关于印发黄岩区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申报2019年度工业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1月1日之后经区经科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并在区内组织实施的技术改造、“机器换人”(2018年1月1日之后备案)、节能降耗、数字经济类、军民融合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区内从事制造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统计,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19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在2000万元以上(申报“机器换人”、节能降耗资金的企业2019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申报数字经济类项目中的企业上云、平台类、奖励类三项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设备投入额模具企业3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500万元以上,详见附件14。 3、“机器换人”项目,2018年1月1日之后经区经科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的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劳动用工减少20%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详见附件15。 4、工业节能降耗项目,连续两年实际投资30万元以上,详见附件16。 5、清洁生产项目,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 6、数字经济类项目(包括信息化、企业上云、平台类、奖励类)详见附件17。 7、军民融合项目,详见附件18。 8、项目当年未享受过其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技术改造 1、《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附表1);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变更(含延期)文件; 3、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绩效情况表(附表5); 4、设备发票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票据复印件(报关单、关税、进口增值税票据、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 5、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披露以下内容: (1)委托人基本情况,确认委托人2019年度销售收入,2018、2019年获得的各级财政补助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情况,包括立项名称、时间、批复文号、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执行情况,经审计确认规定期间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该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各级财政补助情况(以同一设备为准); (3)单台设备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生产性设备明细表(附表6)(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的设备、获得过其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设备不得列入,设备应与项目相关,不包括旧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及电力供应设施等非生产性设备,市场及个人发票不准列入,项目配套模具占实际投资额的20%以内,模具企业模具加工设备占实际投资额的60%以上,审计机构应核对设备存放地点、铭牌标识及发票原件、会计凭证,否则视为无效审计); 6、2018、2019年实际缴纳税收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15),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由企业提供,按A4纸规格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以下材料由乡、镇(街道)、审计单位提供,一式二份: 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附表7) (二)“机器换人”项目 1、《2019年度黄岩区“机器换人”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附表2);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变更(含延期)文件; 3、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绩效情况表(附表5); 4、设备发票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票据复印件(报关单、关税票据、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 5、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披露以下内容: (1)委托人基本情况,确认委托人2019年度销售收入,2018、2019年获得的各级财政补助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情况,包括立项名称、时间、批复文号、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执行情况,经审计确认规定期间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该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各级财政补助情况(以同一设备为准); (3)单台设备金额在0.5万元以上的“机器换人”及生产性设备明细表(附表6)(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的设备、获得过其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设备不得列入,设备应与项目相关,不包括旧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及电力供应设施等非生产性设备,市场及个人发票不准列入,审计机构应核对设备存放地点、铭牌标识及发票原件、会计凭证,否则视为无效审计); (4)项目劳动用工审计; 6、2018、2019年实际缴纳税收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15),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由企业提供,按A4纸规格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以下材料由乡、镇(街道)、审计单位提供,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2019年度黄岩区“机器换人”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附表8) (三)工业节能降耗项目 1、《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节能降耗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表3);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设备等发票复印件。 4、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绩效情况表(附表5),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设备、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节能量计算说明等; 5、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披露以下内容: (1)委托人基本情况,确认委托人2019年度销售收入,2018、2019年获得的各级财政补助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情况,包括立项名称、时间、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执行情况,经审计确认规定期间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该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各级财政补助情况(以同一设备为准); (3)项目单台设备金额在0.1万元以上的直接投资清单(投资金额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的设备、获得过其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设备不得列入,设备应与项目相关,不包括旧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等无关设备,市场及个人发票不准列入,审计机构应核对设备存放地点、铭牌标识、发票原件及会计凭证,否则视为无效审计); 6、企业2018、2019年度纳税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声明,以及当年除本次申报外,没有申报区本级制造业转型升级、区本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级科技资金等其他专项资金的承诺,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由企业提供,按A4纸规格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以下材料由乡、镇(街道)、审计单位提供,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节能降耗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附表9) (四)清洁生产项目 提供省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公布文件。 (五)数字经济类项目 1、《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类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附表4-1) 2、项目支出清单(附表4-2); 3、软件、设备、服务等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所有非硬件投入的合同复印件; 4、奖励类需提供证书、文件等证明依据; 5、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绩效情况表(附表5); 6、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披露以下内容: (1)委托人基本情况,确认委托人2019年实际缴纳税金总额和实际缴纳地方税金(不包括各类规费和基金),2019年各级财政补助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项目执行情况,经审计确认规定期间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该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各级财政补助情况; (3)信息化项目:项目软件投入包括信息化应用系统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监理费用,信息化应用系统包括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制造执行(ME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产品生命周期(PLM)、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HR)、财务管理等。重点扶持企业物联网、工业大数据、智能制造等项目,不包括宣传、营销费用和各种信息费。为鼓励企业开展上云应用,企业当年上云投入可视作信息化项目投入,详见附件17。 (4)企业上云项目:项目一般是指企业向云服务商购买各类云服务、云产品,如购买云主机、云空间、云存储服务等。 7、2019年实际缴纳税收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3); 10、申报奖励类的提供上述1、4、7、8、9项即可。 以上材料由企业提供,按A4纸规格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以下材料由乡、镇(街道)提供,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类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附表10) 以上材料按A4纸规格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上述各类申报表可在黄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网站上下载,以上材料按A4纸规格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四、申报程序 1、技改、“机器换人”、节能降耗、数字经济类项目由企业按隶属关系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后,联合审计单位填写汇总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本)分别报送区经科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 2、审计费用由政府统一采购解决。 3、申报时间:2020年2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3年内取消该企业申请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机器换人”项目劳动用工减少人数及减少比例进行认真核对,严格把好项目初选关。 六、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产业投资与技术创新科(技术改造、“机器换人”项目) 联系电话 84237163 丛安娜 区经科局产业转型升级科(工业节能降耗项目、清洁生产项目) 联系电话 84237162 王 熙 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数字经济类项目) 联系电话 84030672 张 挺 区经科局企业服务科(军民融合项目) 联系电话 84280532 何小健 区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 84111525 余晓江 审计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84622122 13706568880 李 燕 附件: 附表1: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附表2:2019年度黄岩区“机器换人”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附表3: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节能降耗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附表4: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类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附表5:项目实施绩效情况表 附表6:设备投资明细表(国产设备、进口设备) 附表7: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附表8:2019年度黄岩区“机器换人”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附表9: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节能降耗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附表10: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类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附表11: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军民融合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附件12:2019年度黄岩区经济转型升级军民融合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附件13: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4:2019年度区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审核原则 附件15:2019年度区“机器换人”补助资金审核原则 附件16:工业节能降耗补助资金审核细则 附件17:企业数字经济类项目补助资金审核原则 附件18:军民融合项目补助资金审核原则 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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