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19/2019-77346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审计原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叶慧洁任期经济责任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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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审计局
审 计 通 知 书
台黄审委办责通〔2019〕12号
关于审计原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叶慧洁任期经济责任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共黄岩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建议书》(黄组审〔2019〕1号)的要求,由台州市黄岩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 月9日起,对叶慧洁同志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请叶慧洁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于9月9日前(或审计组进点时)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朱红兵 主 审:杨盼盼 审计组成员:陈明增 朱松 梁蓉 陈晓
附件:1.被审计单位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2.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撰 写要求 3.审计承诺书 4.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 5.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审计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1 单位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请你单位应及时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一、单位“三定方案”及机构编制情况,内部机构设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免职及兼职文件、职责分工、下属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等资料。 二、任期内部门(系统)、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任期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及考核检查结果,任期内每年的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三、单位收、发文本,党委(组)会议纪要登记本、办公会议纪要登记本及会议纪要(记录),与经济政策制定、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协议和档案等资料。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经济活动分析资料,任职期末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资料;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大诉讼事项、未了事项、或有事项。 五、单位的银行开户资料、账册、凭证、报表及有关文件,分管的下属单位相关资料。 六、重要项目的立项资料、批复文件、招投标资料等。 七、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检查报告;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单位内审机构和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及其处理、整改情况等资料。 八、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以电子介质保存的,请提供相应的电子数据。
附件2 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 述职报告撰写要求
被审计领导干部需提交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时间、职责范围和分工及兼职情况。 二、任职期间提出的主要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情况,包括相关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任职期间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获得的荣誉及相关情况。 三、任职期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下属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增减变化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四、经济决策情况,包括经济决策机制建设、任期内主要经济决策事项以及决策的过程、执行和结果。 五、经济管理情况,包括任职前重大经济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任期内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主要经济事项如重要项目的建设、国有资产的处置、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等。 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兼职及领取报酬情况。 七、部门(系统)、单位事业发展和管理中的主要不足及个人责任,离任时的未了事项。 八、需向审计说明的其他情况,包括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附件3 审计承诺书
黄岩区审计局: 根据 审计通知书,你局将对我单位 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现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我们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上的: 一、与全部政府性资金有关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全面反映了本单位(地区)的所有经济活动。 二、提供的重大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有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完整真实的。 三、 同志本人提供的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是真实完整的。 四、其他有关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上述情况如有不符,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被审计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4222021 附件5 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征询表
被审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在审计结束后寄回黄岩区审计局。
抄送:区政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局内分送:
台州市黄岩区审计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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