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51216/2019-9617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19-09-11 10:41: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东城街道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9-11 10:41   来源: 东城街道 字体:[ ]

东城街道概况

面积:16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城区东部

人口:62766人

行政区域:辖10个行政村、7个经联社、12个社区

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原横街路118号,因旧城拆迁于2017年11月搬至桔都大酒店5-6楼办公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村、经联社、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社、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和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村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东城街道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东城街道2018年度收入决算8378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财政拨款1503.29万元,占1.8%,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6869.21万元,占91.75%,其他收入5412.92万元,占6.46%.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城街道2018年支出决算83785.4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7.23万元(其中食品安全及市场监督平台支出28万元),国防支出2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560.78万元,农林水支出807.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509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1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07万元。项目支出78693.81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7.2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869.2 万元,其他各类支出 3048.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70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及公务费用等。

2.国防支出13.4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费用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支出及村级文化礼堂建设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

5.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53.3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及计划生育事业支出等。

6.城乡社区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12个社区办公费用支出.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6869.2万元,主要用于天长北路东侧、青年东路北侧、天长南路两侧、横街路北侧土地出让金结算,村环卫保洁经费、村邮站运行经费和村主职干部报酬、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城同创等。

8.农林水事业支出358.5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事业人员支出、五水共治、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等。

9.公路养护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养护。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86万元,主要用于购汽油及汽车修理费用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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