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42/2019-9598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11:04: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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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3)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 价格、体育管理等21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以上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经省政府批准后,以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告后分步实施到位。 (4)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专项工作和重大执法活动,协助做好跨区域案件、重大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5)负责加强并指导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6)承担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指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举报投诉,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8)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长潭水库库区范围内行政处罚工作。 ①依照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区卫计局委托对库区内违反室内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②依照山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区农林局委托对库区内侵占、盗伐山林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③依照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委托对库区内非法占地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④依照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区环保局委托对库区内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⑤依照农业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区农林局委托对违反电、毒、炸鱼、非法捕捞、畜禽养殖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⑥依照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区水利局委托对非尖采砂、取土、围库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⑦依照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违反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4)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及涉及到的相关行政许可;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管理维护和行政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5)负责加强并指导全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负责区智慧城管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受理城市管理中的举报投诉,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 台州市黄岩区智慧城管中心 3. 台州市黄岩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4. 台州市黄岩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5. 台州市黄岩区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 二、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2,723.2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73.71万元,增长459.41%。主要原因是:区智慧城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于2017年下半年因机构改革并入我局,其中市政、园林为新设立单位,2017年无决算数据,环卫处2017年决算数据汇总入住建局,故2017年决算数据仅包含局本级及智慧城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456.4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81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0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117.51万元),占收入合计79.55%;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6,637.66万元,占收入合计20.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85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3.89万元,占31.00%;项目支出21,286.23万元,占69.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1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150.51万元,增长355.50%。主要原因是:区智慧城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于2017年下半年因机构改革并入我局,其中市政、园林为新设立单位,2017年无决算数据,环卫处2017年决算数据汇总入住建局,故2017年决算数据仅包含局本级及智慧城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4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64.41万元,增长161.63%。主要原因是:区智慧城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于2017年下半年因机构改革并入我局,其中市政、园林为新设立单位,2017年无决算数据,环卫处2017年决算数据汇总入住建局,故2017年决算数据仅包含局本级及智慧城管。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万元,占0.1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33万元,占4.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3,031.92万元,占95.1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1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考录公务员38名,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项目支出。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消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黄岩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挂账在我局名下,年中追加预算15万元(调减消防队消安委运行经费15万元至城乡环境整治办消安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32.1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执法局新考录公务员38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2.8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执法局新考录公务员38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09.8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03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局本级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年休假等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98.7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法局新考录公务员38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56.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2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经费支出,区园林养护事务中心、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年休假等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挂账在我局名下,年初预算未编入其“黄岩区小城镇综合整治项目(全域景观化)”项目,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窨井升级维护”、“人行天桥维护费”两个项目预算金额总计200万元,预算实际下达时功能分类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决算金额并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625.5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1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工资社保调整、考核奖年休假发放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16.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2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黄岩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挂账在我局名下,年中追加其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9.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90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1,581.24万元,占95.5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536.27万元,占4.4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55.0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尚未支付尾款。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3.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区环卫处一次性项目“王西环卫工人宿舍楼工程尾款”。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197.4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立面改造项目因工程结算未完成原因尾款未支付完。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215.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41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存在尾款未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7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存在尾款未支付。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9.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3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北大门溪坑改造工程、东岳庙空地(西拓)改造工程结算审计未出,款项未结清。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87万元,支出决算为9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出现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60万元,占94.1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44.46万元,增长108.07%,主要原因是区智慧城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于2017年下半年因机构改革并入我局,其中市政、园林为新设立单位,2017年无决算数据,环卫处2017年决算数据汇总入住建局,故2017年决算数据仅包含局本级及智慧城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占5.81%,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11万元,增长143.32%%,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5.60万元,支出决算为8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5.28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接待2017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考核验收组、2018年上半年“互查、互比、互学”活动参加人员、全市建筑泥浆固化处置技术推广现场会与会人员、省分类办督导组、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工作及案件办理学习组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29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2017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考核验收组(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2018年上半年“互查、互比、互学”活动参加人员(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全市建筑泥浆固化处置技术推广现场会与会人员、省分类办督导组、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工作及案件办理学习组等支出。接待293人次,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6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34.4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3.67%。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管执法专项经费及亮化电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管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用于局本级日常工作管理中实现“5+2”、“白加黑”、“16小时工作制”等管理机制,以确保执法工作效率;二是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着力人居环境改善,凝心聚力,全力助推“宜居城区”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实际执法经费需求超过预算安排金额。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测算执法经费投入需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 亮化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98.81万元,完成预算的83.3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月缴纳黄岩城区房屋亮化电费,提供夜景照明,创造舒适健康的光环境,提升城市的形象,使城市品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达到和谐统一;二是展示夜间的丰富多彩、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光形象,建成一些品味高、质量好、与城市形象相适应的光环境场所,烘托城市中心区域的庄重、亲切、优雅的格调,使城市具有更强的时代感,从而增加城市空间的吸引力,充分表现城市环境文化信息及其建筑美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亮化电费实际使用金额试城区实际房屋亮化所需而定,预算资金执行率未达100%;二是城区亮化设施存在损坏情况,未预排修理金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统筹测算亮化电费使用金额,增加执行率;二是申请将剩余亮化电费金额安排为亮化维修使用,保障城区光环境。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24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考录公务员38名,人员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7.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3%。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作业用车103辆,区园林养护事务中心皮卡工具车1辆、绿化洒水车4辆、自卸车3辆、高空作业车1辆、工具车1辆、小面包车1辆,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日常养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消防(项):指用于消防部队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5.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除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公有房屋、城市防洪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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