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1216/2019-7529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东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东城街道危险化学品领域“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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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居、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东城街道危险化学品领域“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黄岩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1日
东城街道危险化学品领域“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黄岩区“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黄岩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黄安委〔2019〕3号)、《台州市黄岩区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黄应急〔2019〕23号)要求,继续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深入开展“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事故,全面打赢“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为平安黄岩“13连创”打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巩固前阶段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施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风险排查治理、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精细化工安全、装卸车安全、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和周边安全、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技能。运用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控预警数据,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制度、作业许可审批和作业程序规范执行等情况,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交底和全程现场安全监护等情况。现场抽查企业“一书一签”落实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对化学品物化性质和危害特性的了解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必须严肃查处。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进行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立查立改,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督查督导、暗访暗查和考核通报等措施,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提升与总结阶段工作落实,强化考核、通报、督导和约谈,深入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重大危险源管控、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应急保障、医疗救助、人流物流管控“五个一体化”等重点难点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化工园区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救援专业、及时、有效。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每月不少于一天在企业24小时带班,每天必须有公司高管在岗带班,及时处置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企业必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还要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持续推进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关于推进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原台安监管〔2017〕53号)要求,持续推动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新建精细化工项目应在项目设立阶段提供核心安全数据,在役精细化工装置要抓紧核实产品核心安全数据,蒸馏、精馏、干燥等工序的每个节点必须掌握物质的热稳定性数据,努力实现反应风险评估“全覆盖”。 (五)积极推进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合整治。按照《黄岩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原黄经信〔2018〕42号)要求,持续开展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合整治,督促列入整合整治的企业编制搬迁改造方案,明确搬迁改造计划进度和时间节点,平稳有序推进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检查库房布局、疏散条件等安全情况,检查烟花爆竹仓库是否超量存放、开箱产品是否合格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行为。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的执法处罚和失信惩戒力度,禁止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资主体及管理者进入化工行业。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举报属实的给予重奖,并对举报者予以保护。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10日前)。要按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8月11日至11月底)。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暗查暗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人员,全面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集中力量破难攻坚,实行挂牌整治。以“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为主线,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和敏感节点的事故防范,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底)。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全面梳理平安创建各项指标,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平安考核不扣分。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风险隐患出现反弹,防止滋生新的风险隐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措施,为今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务必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结合前阶段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企业主必须在岗在位亲自抓安全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日志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重大事故举一反三“三项”制度,危险工艺必须要做反应风险评估,关键环节必须落实监管措施,应急演练必须按预案定期举行)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与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确保闭环。要组织检查人员开展暗访检查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行业领域存在的真实问题。要全面落实“四查四改”要求,即在排查上着力“四查”:翻箱倒柜查,突出重点查,带着专家查,举一反三查;在整治上着力“四改”:及时通报推动改,明查暗访督促改,挂牌督办限期改,健全机制闭环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实现“五大转变”,即从安全部门为主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领衔整改转变,从限期整改向倒排时间抓紧改转变,从专家先查后企业查向企业自查为主与监管部门带专家指导服务并重转变,从先一般后重大向重大先改、一般同步推进转变,从先查后改向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转变,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处罚,凡是发现违法行为的,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凡是达不到标准要求或隐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处罚必须顶格处罚,该停产必须停产、该提请关闭的必须提请关闭。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一律依法从重进行处罚和挂牌督办,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治理。 (三)密切协作,扎实推进。要紧紧围绕大局,主动作为、合力攻坚,克服本位主义,加强协作配合、条块联动,形成整体合作格局。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要加强信息研判和会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对隐患突出的企业要进行挂牌督办,综合运用纳入考核、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强化督查等措施,确保按期彻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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