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136/2019-7650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30 09:03   来源: 黄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中共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满足经开区事业发展和岗位需要,决定面向黄岩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9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选调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9月12日。

2.报名地点:黄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监科314室(黄岩东城街道澄江路51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中共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联 系 人:蔡琴,联系电话:89198762,678065。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并由本单位告知具体考试时间。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10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4.最终成绩计算:笔试40%+面试60%=最终成绩

(四)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经开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经开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正式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联系人:蒋巧红,联系电话:84121066。

三、其它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此次公开选调岗位为一级科员岗位,一经录用,不保留其高于一级科员的职级。

    4.本公告由中共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中共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近期2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人员

性质

健  康

状  况

婚  否

身份证

号码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近三年

年度考核情况

受表彰奖励

情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1.“人员性质”填“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2.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填写,时间填写到月;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已退休、离休、离岗退养、去世等,应在填写原单位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退休)”、“(已离休)”、“(已去世)”等。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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