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9-08-02 16:39:39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下列政务事项或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应当主动公开:

(一)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的职责、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二)涉及经济、金融的重要法律、法规;

(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四)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金融统计数据;

(五)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政策执行、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六)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履行职责所产生的适合对外公开的有关业务信息;

(七)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集中采购应予以公开的信息;

(八)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应急管理工作应予以公开的信息;

(九)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的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方式;

(十)政务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认为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或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应根据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载体或方式公开:

(一)互联网;

(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三)支行办公场所的公告栏等;

(四)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应当自该政务事项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事项或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支行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处理时限

要件完备的申请,我支行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3.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区府办申请获取。详见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三、监督和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576-84226511,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