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8/2019-75855 | 文件编号: | 黄发改价〔2019〕77号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调整北京师范大学台州实验学校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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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师范大学台州实验学校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台州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做优做强民办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委托专业机构对学校前两年教育成本审核及参考周边同类学校的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调整你校初中阶段学费标准如下: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期,下浮不低于成本。同时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此标准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请你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做好收费公示及相关服务工作。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 2019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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