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8/2019-73522 | 文件编号: | 黄发改价〔2019〕71号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核定黄岩区孔园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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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黄岩区孔园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黄岩区孔园临时停车场、天下渔仓南侧停车位停车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乱停车及交通拥堵问题,根据区治堵办协调会精神和前期成本测算及参考周边地区同类停车场所收费标准,经研究,核定黄岩区孔园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一、停车收费时段 日间时段:早上7点到晚上18点(含);夜间时段:晚上 18点至次日早上7点(含)。 二、停车收费标准 1、日间时段停车半个小时(含)内免费;2小时(含)以下5元;2小时至4小时(含)8元;4小时至8小时(含)12元;8小时至11小时(含)16元。日间实际停放2小时以上,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尾数部分不计收费时间;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尾数部分按1小时计收。 2、夜间时段按5元/次计收。 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按以上标准重复计收。 三、免费停放车辆 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应免收停车费。 四、其他相关要求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驶离停车场所或收取停车费时,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应当明确告知车主停车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实际停车时间,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0日起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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