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7/2019-7329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及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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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森林消防指挥部文件
黄森防指〔2018〕6号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及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潭水库管理局: 我区将于10月1日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国庆临近,进山旅游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消防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及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底线思维。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任务,严防死守,全面落实各环节责任,以底线思维将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及秋冬季全区森林消防安全。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媒介,创新宣传形式手段,加大对做好森林消防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
社会森林消防意识。要通过设置森林消防警示标语标牌、发放森林消防宣传册、群发森林消防宣传短信等多种手段,努力营造的森林消防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要进一步宣传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基本常识,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要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确保森林火灾信息的准确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严格管控火源,严防火灾发生。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在管人上下功夫,通过增设森林消防检查卡点、加大巡护密度等,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要强化对旅游入山人员、少年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切实消除隐患漏洞。要加大对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重点部位的火源管控力度,实行重点把守、重点看管。 四、强化应急处置,降低灾害损失。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火险形势,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全面检修扑火机具,及时修复受损设备,补充消耗的物资,确保通讯畅通,已建有森林消防蓄水桶的单位要加强巡查,确保水桶有水、水带完好,切实维护好、发挥好森林消防设施的作用。各森林消防队伍要强化水泵、水车等引水灭火装备的操作演练,靠前驻防,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坚持“投重兵、打小火、当日火、当日灭”,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森林消防值班调度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规定,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火情动态、火灾扑救情况和领导批示等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下达。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火情调度和信息沟通工作,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人员调动早,组织扑救早、确保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对瞒报、少报、迟报森林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地在9月29日前将国庆期间森林消防值班表报送给区森林消防办(联系电话:84121526;农民信箱:区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消防);如果乡镇街道书记、乡镇长(主任)、分管领导、武装部长、林特站站长有变动,请同时传送领导的通讯。
台州市黄岩区森林消防指挥部 2018年9月26日
抄送: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各国有林场, 九峰公园。 黄岩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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