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和优秀人民调解卷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03 09:42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

 

 

 

 

调办20197

 

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人民调解案例

和优秀人民调解卷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各调委会

    进一步促进我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人民调解案例优秀人民调解卷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下属调解工作室。

    二、参评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和调解卷宗范围

    (一)人民调解案例范围

2019年以来经过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人民调解案例。要求调解过程适用法律得当调解方法、技巧针对性强,具有可学习、借鉴意义案例点评相对专业,法律关系表述准确,调解经验总结到位,具有一定的普法效果和指导意义。鼓励推荐老案、积案、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具有典型普法意义和业务指导意义的人民调解案件参加评选。

   (二)人民调解卷宗范围

2019年以来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卷宗。要求推荐卷宗必须是经调解成功达成书面协议履行完毕,并严格按照省厅“一案一档”要求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卷宗。

、评选办法

(一)参选案例和卷宗收集(96日前)

    各司法所、区调委会和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推荐参选调解案例1个以上(参选调解案例不得与黄司20185文件要求上报案例重复、案例格式严格按照黄司20185文件要求)、参选调解卷宗2份以上,参选调解案例和调解卷宗在9月6日前报送区局促进法治科

(二)组织评比(930日前)

区局促进法治科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调解案例(包括根据黄司20185上报的调解案例)和调解卷宗进行集中评选,选出优秀案例和优秀卷宗若干个。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优秀卷宗给予适当奖励。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调解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628

  抄送:台州市司法局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调解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6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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