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30026771540/2019-74319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司法局坚持三个导向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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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司法局立足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机制创新,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为法治黄岩、平安黄岩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搭建多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一是突出规范性,巩固传统调委会建设。依法规范设立1个区级调委会、1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以及349个村(社区)调委会,定期指导检查,不断加强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效巩固传统调解组织。二是突出针对性,做强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化解,大胆探索拓展调解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在强化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的同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向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延伸,不断扩大了专业调解组织覆盖面。目前,全区共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4个。三是突出服务性,拓展涉企类调解组织。新建总商会调委会及驻经济开发区、石柜岙小微园区调解工作室,在服务保障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能力提升导向,配备高素质、懂技巧的人民调解人员队伍。一是强化力量配备。按照县乡村调委会专职调解员3:2:1,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不少于3人的配备要求,保质保量配齐专职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区共有专职调解员64人。二是突出专业培训。完善“分类分级”培训体系,在集中授课、短期研修等培训方式的基础上,开展人民调解擂台赛、案卷评比、观摩交流等业务活动,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调解技巧和信息化运用能力。2018年以来,已培训人民调解员2000人次。三是实行等级评定。按照调解员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对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等级人民调解员,除继续享受人民调解“一案一档一奖励”政策外,再按所评等次享受相应的奖励。目前,全区共有等级调解员31名,其中一级4名,二级8名,三级19名。 三、坚持高效便民导向,构建一站式、梯度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建成全方位防控化解综合体。将接访、调解、审判、仲裁、复议、听证、受理检举控告功能进行充分整合,重新设置联合接访、多调联动、综合指挥调度、“永宁教坊”和在线矛盾化解五大平台,按照统一引导、即时分流、调解前置、联动化解的梯度处置要求,对全区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调度和化解。今年已调处成功1273件,涉及金额3926.08万元。二是实现矛盾纠纷在线预防、在线化解。依托浙江ODR平台,“浙里调”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工具,充分发挥其低成本、高效率和跨时空的优势,实现矛盾纠纷集中管理和分散化解。三是实行“最多跑一次”处理流程。以司法为民服务为宗旨,按照诉讼、信访、复议、仲裁、其他(举报)五种类型,统一取号登记,系统扫描录入,派单调解,进度跟踪,向当事人反馈,调解未成直接分流立案的流程运转。实现了矛盾化解诉求受理的“最多跑一次”,初步形成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运行架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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