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1003E96936103G/2019-7273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7月起,台州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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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开始调整,参照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6432元、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656元为调整基数。 具体调整范围 1、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22元,上限为16608元,与养老保险基数一致; 2、机关事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5536元。 3、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177元,上限为15664元。养老缴费基数在4177-15664元之间的,医疗缴费基数跟养老基数一致;养老缴费基数小于4177元的,医疗缴费基数按4177元确定;养老缴费基数大于15664元的,医疗缴费基数按15664元确定。 具体操作办法 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随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自动调整,无需单独再行申报,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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