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19-84136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2019-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5-21 16:30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现就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0号 JHYD01-2019-0015,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推进保险的需要。我区2008年列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试点单位,2010年又进入正常发展阶段。保险从点到面,险种、参保量、影响力等不断扩大,为了使这一支农惠农措施不断深入广大农户,需要更有力有效的政策支持。

(二)政策修订的需要。此前我区曾先后出台两个政策性保险综合文件,即《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08〕29号)和《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黄政办发〔2017〕165号)。随着时间的推移,现有文件已不适于工作推进,需要修订。

二、起草过程

(一)研究起草阶段。区发改局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黄岩人保公司等单位意见,综合吸收相关政策,起草形成初稿。

(二)修改意见阶段。初稿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单位会签,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一致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部分品种保费补贴。包括大棚、枇杷和杨梅三个品种,降低农户负担。

(二)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方案。杨梅保险方案与周边地区基本衔接一致,柑橘果保险方案增加一档8000元的保险金额。

(三)加大宣传推广,维护农户权益。引导农民提高风险意识,树立合理预期,激发参保热情,享受保险利益,做到愿保尽保、应保尽保,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通知》解读机关为区发改局。

解读人:鲍立波,电话:891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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