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岩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 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房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台州市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19〕43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黄岩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参照市级文件执行,请各单位收文后按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1.《关于台州市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19〕43号) 2.黄岩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3日
附件1.pdf 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