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9/2019-67379 | 文件编号: | 沙镇委〔2019〕6号 |
发布机构: | 沙埠镇 | 成文日期: | 2019-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沙埠镇2019年度农村基层作风
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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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沙埠镇2019年度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沙埠镇2019年度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的通知》(浙纪发〔2015〕8号)和区委巡察办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镇2019年度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按照三年全镇各村巡察一遍的工作目标,2019年巡察的村依次为唐山陈、上寥、寺前郑、斜云、沈家村、樟树下、八村、繁三等8个村。遵循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比较明显、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工程项目集中、党委政府等中心工作、重点工程推进不力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巡察。 二、时间安排 总体上安排从2019年3月开始,对条件成熟的村适时开展巡察工作。每个被巡察村巡察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三、巡察内容 (一)在“治危拆违”、“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方面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 (四)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五)违反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问题以及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六)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 (七)阻碍重点工程建设,敲诈勒索以及涉黑涉恶涉赌类问题; (八)信访矛盾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置和化解,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问题; (九)党员参教、信教,参与黄、赌、毒和迷信、邪教活动等问题; (十)其他需要巡察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镇党委建立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武装部长、农业副镇长、城建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镇纪委办、组办、综治办、财政所、农办、城建办等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以下简称“巡察办”,由镇纪委书记兼任主任。组建二个巡察组,每组由5-7名成员组成。各村主职干部要安排专门人员协助做好巡察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巡察准备。聚焦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财务管理混乱和项目工程等中心工作严重迟缓的村级组织。按照年度巡察工作部署,制定巡察工作计划,明确进驻时间、重点任务和内部职责分工等,做好进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接受举报。巡察组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被巡察的村,告之巡察时间、巡察内容和相关要求,并在被巡察村公开栏或人流量相对集中的位置张贴巡察公告,公开巡察组联系电话,设置巡察组专用信箱,接受群众举报。 (三)实地巡察。巡察组按照巡察方案确定的巡察重点,结合有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查阅账册资料、专项(题)检查、走访了解、提请协查等方式进点开展实地巡察。巡察组应根据授权,对发现的问题和有关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初核,或配合执纪执法机关进行调查。 (四)线索处置。巡察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突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镇巡察办根据下列原则对线索实行分类处理和销号管理: 1.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接反馈给被巡察村党组织,并由所在村党组织限期督促整改。 2.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和线索,移交镇纪委或公安、检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3.其他民生类、诉求类问题,移交镇有关职能科室处理。 4.制度建设、执行中存在明显漏洞或普遍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移交各党组织或有关职能科室处理。 (五)反馈督办。巡察组应及时提交巡察工作报告,全面反映巡察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经巡察办审核后,向相关党组织和职能科室反馈。相关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向巡察组书面反馈报告处理落实情况,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和跟踪回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巡察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办案、问题督办、责任追究等巡察配套机制。镇纪委要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工作齐抓共管、重点工作有力推进、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整体局面。镇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化解农村涉纪信访积案和查办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将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巡察办要对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对巡察移送的问题和反馈意见落实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巡察组在巡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巡察工作,不干预被巡察村级组织的正常工作和村民的正常生活,客观、全面、公正、准确地反映被巡察村级组织的实际情况,对涉及的重要敏感问题不表态,积极发挥分工督办、查办问题、化解信访等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尤其是涉及特别重大的情况和问题,要提交镇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回避规定,不得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隐藏、歪曲、捏造事实,不得泄露巡察有关工作秘密,不得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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