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4/2018-6679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做好2017学年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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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学年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深化落实“德育导师制”工作,激励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者从事德育的热情,培养和造就一批德育骨干教师,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继续开展2017学年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德育导师:全区各中小学学生德育导师。 2.先进德育工作者:全区各中小学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德育(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德育导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注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争当德育导师。在注重提高自身教学业务水平的同时,学习和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技巧,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结构优势,以自身优秀的素质、健康的人格影响和教育学生。 3.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循循善诱,无私奉献,深受学生信赖。 4.担任学校德育导师一年以上,有1-2个典型且成功个案。善于与班主任、其他导师、家长沟通交流,善于总结德育导师工作经验教训。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人际关系和谐,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显著。 (二)先进德育工作者 1.面向全体学生,具有科学全面的育人观,能积极探索德育工作新路径、新方法。 2.热爱学生,了解学生,民主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爱好、特长、家庭现状等特点因材施教,得到大多数学生的敬重和拥戴。 3.团结教师,密切配合教师和家长开展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深得教师和家长的信赖。 4.学校德育工作出精品,有特色,在全区有示范、辐射作用。 三、评选要求 1. 教师数在120人以上的中小学可推荐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共4名人选;教师数在50-119人的中小学可推荐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各1名人选,教师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可在两类中选择一类推荐1名人选。今年已被评为区级先进以上综合先进个人荣誉的不参加本次推荐评选。 2.被推荐对象请填写《黄岩区中小学2017学年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由学校盖章后于2018年9月25日前送交普教科,另发送电子版到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区教育局将于2018年10月份组织考核评审,最终确定2017学年区级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人选。 各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要注重工作实绩,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师德,要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凡被推荐人选必须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一周。通过评选,弘扬先进,提高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附件:黄岩区中小学2017学年优秀德育导师和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 黄岩区二○一七学年优秀德育导师推荐表
黄岩区二○一七学年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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