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0/2019-6652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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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守护生态良好为底线,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迎接省级环保督察为抓手,全力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四大战役,为“美丽黄岩”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2018年各项指标执行情况 (一)环境质量情况。2018年我区空气优良率94.1%,同比下降0.5%;PM2.5均值26.0μg/m^3,同比下降了9.7%。今年经历了15年不遇的严重枯水期,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72.7%,仍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环境执法情况。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大幅加强。2018年我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数682件,同比增长7.6%;行政处罚立案257件;移送公安41起(38人),同比增长13.9%,其中行政拘留38起(31人),刑事拘留3起(7人)。环境保护执法考核得分居全市第一,配套办法5类案件数全省排名第二。 (三)环保满意度情况。根据台州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数据显示,2018年黄岩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为85.39,相较去年同期,提升了0.29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松懈,全力以赴迎接省级环保督察 1.狠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方面,我局努力做好党委政府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参谋助手。①起草《黄岩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整改方案》报区委区政府,聚焦四大面上共性问题和三个举一反三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多次提请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7月30日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就中央环保督察、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长江经济带审计等反馈问题以“确认单”和“交办单”的形式发至各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背书”确认,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落地不反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亲自到现场调研信访交办件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②建立整改督办长效机制,出台《黄岩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建立黄岩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分级约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并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有序进行、有效开展;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实行每半月一次督查,并发通报,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的后督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所涉的4个共性问题已销号2个,3个“举一反三”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均按正常进度推进。另一方面,我局内部加强责任分解和跟踪督查。把督查整改贯穿于生态环保全过程,立足抓落实,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做好准备。制定《黄岩环保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措施工作分解方案》(黄环[2018]58号),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推进我局各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任务的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实地一线协调、推进、倒逼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做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地工作。 2.抓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各项工作。9月10日至9月30日,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驻前,我局提请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徐淼书记、陈区长为双组长的迎接省级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落实组(黄岩特色)和协调联络组,其中整改落实组由各分管副区长牵头,重点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局全力冲刺、积极当好参谋,推进全区迎接省级环保督察各项整治迎检工作。在局本级出台《黄岩区环保局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任务分组安排》(黄环[2018]59号),分重污染企业整治组、散乱污整治组、信访件整改销号组等开展企业检查,同时对历年信访件开展回头看,加大执法力度。进驻期间,全体干部职工整月无休,放弃中秋佳节团聚,5+2、7+黑、以“零容忍”的态度、“百分百”的热情奋战在环境整治、执法第一线,班子成员更是夜以继日,督查、指导、推进整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单位主动承办、大力协作,每日下午在我局进行当日交办件的会商协调,立督立改、狠抓落实,高质量、高效率调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省级环保督察组进驻台州期间,黄岩共受理省级督察组受理信访件共60.1件,累计出动1046人次检查153家企业。已办结回复的60.1件中,责令企业整改30家,立案处罚27起,罚款355万元。督察结束后,我局积极督促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承办单位规范整改、限时整改,并按照承诺时间催报台账资料。 (二)坚持环境质量导向,强势推进“水气土废”四大攻坚战。 1、抓治水。 (1)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长潭水库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我局继续跟踪、督查、推进2018年实施的17个长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中13个工程项目已完成,4个为跨年度项目。完成上垟乡后园村、潘山头村等五个点位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宁溪污水处理厂15公里中水回用管,8月底全程通水,达到准四类排放标准的中水;在黄岩西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二级保护区内25个村庄管线终端提标改造,已完成管网铺设,6个村庄的终端工程建设已开工;启动永宁溪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招投标并进场施工,由于6月份起水位攀升至33米以上,水位太高导致无法施工;提前启动2019年实施项目小坑溪与象岙溪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工程的EPC招标。 二是加强长潭水库饮用水源水质提升。为应对长潭水库15年不遇的严重枯水期这一自然不可抗力,我局未雨绸缪、主动跟进各项治理措施,全力遏制水质下滑趋势。进一步细化完善长潭水库坝口国控断面“水十条”保持方案,提前组织力量开展环库水质布点监测,适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成立长潭水库中长期饮用水源保护研究专家团队,多次邀请专家会诊把脉。提请区政府出台《长潭水库保持I类水质工作计划》,关闭长潭水库保护区内餐饮、农家乐、企业、旅游等违法项目。提请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长潭水库一揽子方案,建立一周一报、一周一督查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长潭水库整治成果,我局结合陈奕君书记、徐淼书记对海门小学小学生来信做出的批示,制定《黄岩区长潭水库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措施》并同区督考办跟进督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全面开展截污纳管、建立溪流溪岸保洁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宣传力度等长效管理措施已落地。今年8-12月份长潭水库总磷指标已回归Ⅰ类标准。 三是顺利通过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全局开启5+2、白加黑模式,出台《台州市黄岩区深化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台州市黄岩区长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深化提升工作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反馈的11个问题清单及面上存在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科学借力、实地指导、督促整改,将工作场地移师长潭水库各点位现场,全面强化检查指导,制作完善台账资料,5月份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头看,目前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反馈的11个问题已上报销号。 四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坐标确定。因2015年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工作成果中,没有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矢量坐标确定内容,而这一缺陷在实际工作中日益凸显出来。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矢量坐标确定工作。我局依托台州市环科院的技术力量,对我区划入浙江省方案中的饮用水源地进行边界矢量坐标确定,形成技术成果上报。该技术成果应用于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但在应用过程中发现有个别点位存在误差,给实际工作造成障碍。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委托专业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测绘,出具了测绘报告,目前正与省厅沟通,力争纠正这部分误差。 五是推进备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与区政府督查室一起对西溪、佛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进展情况和中央资金支持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后,发出督查通报,督促各相关单位抓紧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敦促院桥镇和沙埠镇加快中央资金项目建设并加快资金拨付。 (2)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深化涉水行业整治提升。7月份已完成6家食品企业特色行业整治任务,目前已由第三方技术单位完成技术评估,今年8至9月我局自加压力,结合省级环保督察,全面梳理了2013年以来各级涉水行业整治所涵盖企业的情况,对这些企业进行回头看,巩固前期整治的成果;继续推进江口轻化投资区废水深化整治,协调完成接管工作,4月份全面完成重污染企业旧管封堵工作。 二是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今年我局有考核任务的工业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区块有江口医化园区、东城开发区、高桥街道、北洋镇。已完成东城开发区、高桥街道、北洋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江口医化园区重污染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工业示范创建。开展环保“领跑”示范企业——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示范创建的培育工作,已于8月份通过省级复评,成为台州唯一一家“浙江省重点行业环保领跑示范企业”。 四是推进清洁化改造。根据部文件的要求,对纳入清洁化改造企业名单的企业情况进行重新核对,台州市群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台州同兴印染有限公司、黄岩宏图印染织厂、黄岩燎原染色厂等4家印染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清洁化改造。 五是推行电镀专管运行。黄岩作为电镀专管先行者,目前电镀专管已建成,我局从印发整治文件、宣贯解读政策、提供技术咨询等多方面推进电镀企业实施专管排放整改工程,电镀企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全部纳入专管,力争实现电镀企业接入专管排放。 六是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面对任务重,难度大,进度提前一年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于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我区所有加油站的地下油罐改造工作。 (3)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排污权 一是抓好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继续跟进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建设,依托第三方运维管理减排工程,根据第三方运维管理情况的报告,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江口污水处理厂上半年出水超标的局面已根本扭转,出水达到准四。 二是抓好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合理配置。继续规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台账,做好新、改、扩建项目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调剂方案,对区域总量储备库实施动态更新;在市局从市本级排污权储备库中拿出部分排污权总量分配给我区后,我局再次梳理了我区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存量情况、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情况,充分考虑区内预期的民生工程和工业重点工程涉水排污权用量,合理设定存量控制警戒线。 (4)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站建设。 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站建设-江口断面自动站建设配套工程,完成站房、采水单元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联网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站建设-浙江省长潭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填平补齐”改造工程,出具自查报告,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并完成交接。 2、抓治气。 (1)“五气共治”工作 一是编制文件方案。根据《台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台五气办[2018]11号)文件精神,制定《黄岩区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启动蓝天保卫战,牵头编制我区《黄岩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黄岩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黄岩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并落实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计划。 二是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针对我区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处于全市下游水平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组织召开区“五气共治”成员单位协调会,印发《关于加强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措施的通知》,从内环线九峰路段汽车尾气治理、汽修行业VOC治理、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餐饮油烟防治及燃煤茶炉淘汰等方面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措施。 三是狠抓我局牵头的治气专项行动。开展黄岩富丽达彩印有限公司等14家印刷和包装行业企业废气整治,目前除3家企业转型升级外,其他企业均已安装了废气污染治理设施;36家涉气机电和汽摩配企业进行了达标整治,完成黄岩区机电和汽摩配区域“销号”;完成8家企业示范性项目VOC规范化整治;完成热电公司煤改气工程和工业炉窑、重型柴油车调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完成8个“无秸秆焚烧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开展“每月一检查,一季全覆盖”双随机检查,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行。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医化企业废气达标(省标DB33)整治。在区委、区政府去年出台《黄岩区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整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今年召开7家医化企业废气达标(省标DB33)整治动员会,制定区委区政府领导联系企业制度,逐家审核企业装备提升方案,确定每个环节整改时间节点,对超过节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实行限产停产;执法力量充分保障助力整改,应急队伍24小时全天候执勤,分管领导带队每周工作日夜间巡查2次,双休日巡查1次,发现问题,清单式限时销号,全面督促整改。目前7家医化企业中3家已关停,4家已完成企业装备提升方案、污染防治提升方案,企业装备提升已完成。通过DB33废气达标整治,医化企业装备得以提升,末端处理设施得以升级改造,基本实现了管道化、密封化和自动化要求、管理信息化,在台州市率先达到远高于国家标准的新省标DB33,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销号。完成1家(天宇药业)医化行业VOCs在线监测系统建设、5家(永宁、天宇、华方、精进、联化)RTO焚烧设施视频监控系统。 二是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今年,我局进一步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提请区政府出台《黄岩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乡镇街道实施拉网式排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摸清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338家,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督促乡镇街道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先停后治”,按照“关停取缔、规范提升、整改过渡”三种方式,取缔企业要做到“两断三清”,规范提升企业要做到环保手续合法,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三同时验收合格,整改过渡企业严格根据要求处理污染物,暂时过渡;区五气办阶段性发布整改通报,力促乡镇街道推进整治工作。环境执法助推整改工作,严打违法典型,对心存侥幸、违规生产、偷排偷放的“散乱污”企业从严从快依法处置,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截至目前,我区338家“散乱污”企业已基本完成关停整治任务。 三是推进监测系统建设。完成1家(华丰纸业)废气刷卡排污建设。开展13家第一批重点行业VOCs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逐家审核自行监测方案,要求企业对污染物排放口、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开展自行监测,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局内分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建成省级清新空气监测及网络体系建设-黄岩区城市站建设,完成联网并通过台州市环保局统一验收。 (3)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排污权 一是抓好涉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定《黄岩区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设施污染物减排项目92个,其中1蒸吨及以上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60个,VOCs减排项目32个,已基本完成减排核算报告的编制;开展医化行业2017年度减排论英雄,我区5家医化企业中3家为A类,2家为B类。 二是抓好涉气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使用。完成1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使用费收缴工作;完成40多家企业VOC平衡替代、10家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 3、抓治土。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自1月25日我区召开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动员会,标志着我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启动。通过招标确定台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为我区此次土壤调查的服务机构,我局会同调查机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掌握了企业用地历史生产情况、污染特征、前移特性、敏感受体等信息,截至目前,已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基本完成采样布点方案编制工作,完成采样招标工作,并已启动检测招标工作,下阶段将全力加快采样检测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自去年以来,我局加大排查土壤污染环境隐患,全面完成江口江心屿、黄岩区农药厂、永宁江王西段等3个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今年全市污染地块修复任务集中在我区,工作量最多、任务最重,我局认真履行土防办职责,牵头做好各场地治理修复(管控)方案编制工作,并力争今年全面开工。目前已完成黄岩农药厂调查、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施工招标,并已开工;江心屿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及土壤治理修复方案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处于治理修复招标阶段;外东浦区块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已进场,完成采样工作;永宁江王西段遗留固废堆场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方案编制均已完成,现已进入招标阶段。同时,预计明年全国土壤污染先行区现场会在我区江心屿地块召开,我局将做好现场会相关准备工作。 4、抓治废。 一是积极开展清废行动2018。认真开展固废大排查,集中力量开展沿江沿河固废堆场排查工作,经排查初步确定15处固废风险隐患点位,目前这些隐患点位已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环保、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固废专项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从制度层面遏制废物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落实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源头分类、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贮存设施管理等制度,相继完成电镀、模具、医化、汽修等行业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各产废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局涉固检查企业235家,出动执法人员267人次,立案查处因违反固废污染防治的企业23家,行政拘留8人次,共处罚金180.8万元。 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创建。相继完成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标杆企业创建工作,通过标杆企业的培育,树立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带动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是加大涉固条例宣传。我局今年共组织召开6场模具制造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638家模具企业参会,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企业主的环保意识,规范模具行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行为,有效防范辖区环境风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册等新闻媒介,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各乡镇街道、企业张贴“固体废物有奖举报”布告100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展板20余幅。 (三)坚持严字当头,倾力打造环境监管执法升级版。 一是保持刚性执法力度。聚焦“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危险固废等重点领域,专项专攻,组织开展“蓝天保卫”1号、清废2018、“护水斩污”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区域,利用夜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段,先后开展江口医化园区“零点行动”、“周末行动”等特殊时段执法75次,重点检查涉水、涉气企业,严格落实特殊气象条件下的限、停产措施,对企业违法排放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及时予以依法查处;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对劣V类水体上游及周边地区工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周边各类污染源等开展专项检查,重拳打击并曝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警惕污染反弹,始终保持强力震慑。 二是开展环境信访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2018年1-10月共受理1072件,比去年同期降低11.55%,其中书记信箱件20件,微信举报件65件。对书记信箱和重点信访件加强排查、梳理和后督查,实行跟踪督办和回头看,对媒体曝光等重点案件,推进销号管理、全程监督。 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先行。按照浙江省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与检察院一起成功办理倾倒废油污染生态环境案件,达成赔偿额逾77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目前,该笔赔偿款已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账户,用于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此案是浙江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提供了生动的台州实践样本。 四是健全环境执法与司法体系。成立公检法驻环保联络工作室,加强公检法环联动机制,推进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日常案件商讨制度、派驻坐班制度等,着力打造环保执法与司法紧密联合体。 五是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医化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今年1-10月共计派出巡查534人次,落实黄色预警1次,红色预警6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做好全区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完成防汛防洪应急演练、长潭水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加强环境信访和环境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大环境维稳维权力度,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群体性事件。 (四)坚持“最多跑一次”和生态文明改革互动并进,不断加强环保制度供给。 一是推进环评制度改革。①开展中介机构“代办制”,出台《关于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黄环[2018]73号),要求所有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事项由环保中介开展代办,帮助企业完成审批全流程手续,无需企业到环保窗口,落实局各有关科室开展工作人员代办服务,对复杂项目,重点项目通过局代办小组进行协调解决。同时,进一步规范梳理办事事项和指南,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准确、要素齐备、方便好查,推动流程优化再造,先后推进快递送达、容缺受理等诸多便民工作机制,稳步开展“跑零次”,上半年我局14大项、17小项办事事项实现100%“零次跑”,提前半年完成“零次跑数较去年翻番”的全年目标。②强化环评制度把关作用。按照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工作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切实落实 “三线一单”约束、“三挂钩”机制和“三管齐下”措施,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3件,其中报告书9件,报告表24件,无违规或越权等情况发生,所有审批件达全市最优承诺时限。③推行环评备案制度。对负面清单以外的编制环境影响表的项目、以及“零土地”技改项目,业主依据环保部门设定的环境准入条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质量保证承诺书,环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备案并在网上公告;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理由。全年共计办理环评备案130个,办件全部实行当场办结、即日公告。④全面推行“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新模式。在全市率先开展黄岩经济开发区和黄岩智能模具小镇范围内“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我局对改革清单外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推行“简化环评内容,降低环评等级,承诺备案管理,创新‘三同时’管理”等措施,有效减轻企业环评费用约30%,缩短环评编制时间约50%,减少审批事项约85%,大大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全年共有110余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 二是大力推进“妈妈式服务”。①践行“五问入企、五心服务”活动,制定并发放《致全区企业的一封信》,承诺不指定提供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并公开机构信息;10月24日,我局主要领导带队,与台州市环保局一同在台州市模具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为台州模具企业如何落实环保工作把脉问诊。在了解了企业主的环保疑惑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后,我局与会人员针对企业主们提出的污水处理、固体废料处理、废油料处置等困难问题提供了实际的解决办法,参加企业主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会后台州市模具行业协会向我局送上锦旗致谢。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走进企业、深入一线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帮助医化企业装备提升促转型升级、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创标杆,摸清真实情况,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工作举措,为企业做全面指导,对企业项目建设进行前期把脉,对遗留问题进行督导,帮助企业完成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等手续,推动企业更好发展,今年全局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企业累计有200余家次,对20余个项目进行跟踪性服务。 三是牵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牵头做好“两山”理论实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绿色农药肥药双控、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环境监管体系改革等6项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督促改革进度,发挥区改革小组联络员作用。 (五)坚持美丽黄岩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筹划,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责任分解,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开展技术评估,针对今年指标要求逐一跟进、查漏补缺,为明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地验收做好准备;加强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统筹推进811美丽黄岩建设行动。建立健全美丽黄岩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办、考核激励、全民参与、宣传教育等机制。 二是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①以主题活动为载体,掀起全民参与环保高潮。围绕“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开展宣传活动,治污减排、水源保护、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固废防治、污染源普查、垃圾分类等,在院桥镇举行隆重的纪念第47个六五日世界环境日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广场活动;开展“2018年世界环境日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知识竞赛”活动;举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省环境保护公益巡演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文艺晚会;“垃圾分类”、植树节“放飞梦想”、地球日“朗读,为地球发声”等亲子类活动。②以主流媒体为平台,大力传播环保好声音。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围绕生态文明、“五水共治”、污染减排等重点内容在市、区级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继续与黄岩电视台合作举办环保电视生态专栏——《绿色风》,与《台州日报》、《今日黄岩》、调频957合作,挖掘报道深度,提升报道质量。截止11月12日,累计上报信息538篇,其中《中国环境报》发表1篇,《今日环境》发表6篇,《台州日报》发表18篇,《今日黄岩》发表36篇,省厅录用73篇。发布168条官方微信图文消息,关注人数持续上升。③积极做好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省市区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今年成功创建6所区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和2所省级绿色学校和1家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我局认真履行区普查办工作职责。4至7月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清查工作,落实普查人员、制定文件规定、联系第三方清查机构、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和普查对象信息采集、输入、审核等工作。8月开始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召开全区污染普查入户调查动员会,落实4家第三方入户普查机构,组织各种培训,开展入户普查试点,正在全面入户普查。截止11月15日,基本完成数据采集(完成率在97%以上),录入4500多家数据(完成输入在20%以上),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采集数据上传任务。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提高环保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抓牢思想政治建设。①规范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印发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党总支年度学习计划、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在区里统筹建议的基础上,注重结合环保工作增加特色学习内容。②落实“三会一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今年共开展11次33场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最新党情,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③丰富学习形式,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组织观看影片《厉害了,我的国》和《邹碧华》;2月邀请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叶民国讲授“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怎样做一名最好的党员干部”专题党课;10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邀请“浙江好人榜”上榜人物李福兴老师作“不忘初心,敬业奉献”专题党课,通过聆听党课、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初心客栈》、开展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等多样化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政治灵魂。 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①强化部署,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初,制定《2018年黄岩区环保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召开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上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与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逐级传导压力。②创新举措,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黄岩区环保局岗位廉政风险干预标准文本》,为党员干部量身打造风险防控措施,并分别辅以不同特点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③挺纪在前,开展多层次、广覆盖廉政提醒。4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暨全面从严治党“酒局”“牌局”问题集体约谈会,学习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最新案例通报,并在会后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全局同志;5月由党组书记牵头,从班子成员到中层到普通干部,逐级开展约谈背书;8月结合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和新版《条例》学习,开展清廉黄岩建设约谈;盯牢节庆时点教育,结合落实中心工作、“酒局”“牌局”警示等方面提醒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今年共开展约谈113人次,发送廉政短信1160条。④开展内审,强化制度执行与落地。今年,我局党组书记对局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票据档案、合同文本等进行了抽查,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①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区委巡察整改成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抓好去年区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规范车辆使用、政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强化制度执行与落地。②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查纠“四风”。11月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自查自纠,努力提升工作效能。③严格正风肃纪,充分发挥正风肃纪责任追究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至少一月一次自查,今年共组织开展了13次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对1人违反上班纪律、2人不规范使用公车问题,按照《黄岩区环境保护局正风肃纪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进行警示约谈,并予以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仍然不容乐观。 (二)治水形势非常严峻。长潭水库饮用水源水质未能达到I类,提升水质工作需再推进。 (三)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仍然未完全落实到位。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将我区生态环境机构改革落地、新机构启动运作之年,是全面落实区域污染防治的全防全控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加自觉地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统筹考虑,为谱写“两个高水平”的黄岩篇章做出贡献。 (一)聚焦四大战役,改善环境质量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源头控制和综合治理 实施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消除医化园区区域臭气异味,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全面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大排查清理整顿,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和企业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制定统一的整改方案。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行VOCs严管区建设,对江口医化园区加大VOCs监测频次,加大监管投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并实施整治。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严格实施《黄岩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错峰生产方案》,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夯实应急减排。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全区监测预报共享平台,及时发布轻中重天气预警,积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黄岩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认真履行五气办工作职责。牵头、协调做好五气共治工作,全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2.深入实施碧水行动,加强长潭水库水质提升 盯紧看牢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落实2018年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长潭水库一揽子方案,按照已制定的《黄岩区长潭水库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措施》,持续落实具体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从工作细节上查漏补缺,巩固提升长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开展水质中长期保持课题研究,依托已成立的长潭水库中长期饮用水源保护研究专家团队的专业技术力量,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中长期措施的研究,做到科学、精准治水、护水;继续扎实推进长潭水库生态保护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水质提升项目,完成永宁溪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工程,实施小坑溪与象岙溪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工程,力争长潭水库水质提升。深化涉水企业污染防治。坚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涉水行业整治;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工作。 3.着力落实净土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建立土壤环境大数据库。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等详查数据成果,综合评估全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目录,用大数据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深入推进污染地块管控修复试点,完成黄岩农药厂风险管控、江心屿区块治理修复等两个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土壤专项资金,力争完成永宁江王西段遗留固废堆场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完成外东浦区块治理修复方案编制。狠抓工矿企业污染防治行动。落实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把控;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统一实施监管,区级以上土壤重点企业全部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研究建立工矿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强化企业关停搬迁过程污染防治。认真履行土防办工作职责。牵头、协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4.全面推进清废行动,切实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培育新一批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或检查计划,及时开展县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现场检查及考核工作;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监管,积极推进源头减排、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管理。抓好危险废物“存量清零”。以消除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环境风险隐患为目标,结合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手段,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底数,实施超期贮存危废的动态化清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危废视频联网监控。扩大联网监控覆盖面,在全面完成省控重点企业的危废视频联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市控重点企业的危废视频联网,鼓励开展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单位(5000吨以上)视频联网工作。 (二)聚焦执法监管,打击违法排污 1.全力以赴整改,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全力整改,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信访件逐项建档,实施清单式、销号式闭环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同时举一反三、深化整改、补齐短板,巩固督察成果,总结经验做法,以扎实的工作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2.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环保法和新环保法律法规修订为契机,组织开展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的“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医化园区重点区块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夜查、暗查、交叉查、突击查;借助司法手段,强化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基本共识,用好环境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实施严惩重罚制度,打造环保执法最严县市区。 3.化解信访纠纷,保障区域安全 高度关注多访、群访和重复访的投诉,多措并举,运用综合、高效执罚手段,加大调处力度;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后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信访后督查工作,确保投诉对象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建立完善环境污染纠纷调解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长潭水库、佛岭水库等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本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和黄岩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三)聚焦管理体系,完善机制保障 1.落实机构改革,实现污染统一监管 继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生态环境部之后,10月23日我省组建省生态环境厅,整合政府部门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告别了多头管理,实现了“五个打通”,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上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2019年,我区将落实机构改革要求,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建立统一、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我们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实现污染统一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充实一线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探索按区级、乡镇级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并配备适合我区实际的专业化执法装备;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按照要求落实相关职责及机构和人员编制划转事宜,确保相关职责和工作任务无缝衔接、平稳过渡、高效运行,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维护团结稳定的工作局面,确保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加强环境准入,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 按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贯彻落实省政府“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意见精神,深化推进黄岩经济开发区和黄岩智能模具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落实项目环境准入要求。 3.深化“最多跑一次”,强化环评机构管理 按照《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环评审批中间环节代办制度,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环评审批办事流程,主动对接服务,缩短审批周期,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的红利。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其管理的规范性、服务质量和职业信用等情况进行评定,促进环评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考核不合格的环评机构,落实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纳入黑名单等处分,对中介机构因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造成环评文件失实的,依法予以处罚。推进形成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4.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 (四)聚焦美丽黄岩,创建省级示范 1.继续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筹划,在2018年省创的基础上,按照新标准,全力攻坚34个新增指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主体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巩固生态屏障,力争2019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2020年全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同时加强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 2.统筹推进811美丽黄岩建设行动 建立健全美丽黄岩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办、考核激励、全民参与、宣传教育等机制,制定2019年度工作任务书和“811”美丽黄岩建设行动工作要点,召开“811”美丽黄岩建设工作推进会,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合力推进美丽黄岩建设。 3.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落实环境监测改革,严格执行浙江省各项污染排放新标准;进一步强化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五)聚焦公众参与,强化宣传教育 1.加大环境信息公开 定期向社会公开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布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名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等信息;根据《台州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曝光环保黑名单案例,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探索社会环保监督制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多方式和渠道放大社会监督作用。 2.创造载体广泛宣传 完善绿色传播网络,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生态环保宣教模式;在巩固提高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深化媒体战略合作,发力微信、微博、公众号、手机报等自媒体平台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正能量;组织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水源保护、蓝天保卫战等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开展环保小卫士系列活动,把原本抽象的生态环保理念,经过寓教于乐的艺术加工后向基层推广,切实增强群众参与环保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3.加强舆情监管引导 完善环境舆情监控和研判制度,完善舆论引导快速反应机制,密切关注本地主要论坛、网站以及《今日聚焦》等曝光类栏目,及时妥善处置舆情信息,及时应对调处舆情信访,正确把握舆情导向,主动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热难点问题。 4.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通过“创绿”传递“以人为本、环境育人”的现代环保教育理念;积极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参与每年一度“绿色出行”活动,倡导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与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流,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开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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