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7/2019-7967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四到位”落实“2019永宁”3号专项执法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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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积极行动,坚决打好高危行业保卫战,从7月开始,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以“四到位”促“2019永宁”3号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一定成果,共检查企业104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04份,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4份,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12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3起,立案3起。
一、落实摸底排查工作到位。黄岩区执法人员首先联系乡镇安监中队确认区域内的危化、矿山企业基本情况,把容易受高温、暴雨情况影响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由领导带队,三人一组,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大执法力度。 二、落实检查重点任务到位。在此次执法行动期间,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于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仓库和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重点部位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设备与设施的安全以及现场管理等,确保把事前监控工作做到最佳,杜绝发生低水平安全生产事故,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夏季高温、多雨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落实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到位。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要求立即整改后,会进行立案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该责令整改的坚决予以整改,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对于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要坚决采取停电、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及时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决不姑息迁就。 四、落实宣传教育到位。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与教育结合,开展“三服务”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身能力不足的企业,要督促其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教育人民群众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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