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7/2019-8054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救济渠道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1-25 09:26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可通过以下救济渠道获得救济:

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黄岩区人民政府(黄岩区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黄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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