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7/2018-7491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安监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9-11-25 09:25   来源: 区安监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22号)要求,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安全生产领域安全执法权力清单为准绳,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和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成本。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经济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配合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机制。

三、工作计划

1、2018年第一季度开展厂中厂联合执法

联合单位:经信环保局、质监局、国土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

整治具体分工按照《黄岩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行联合执法。

2、2018年第二季度开展危化行业联合执法

联合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

执法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

3、2018年第三季度开展职业卫生联合执法

联合单位:卫计人力社保局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

4、2018年度第四季度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

联合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执法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455号令)规定的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四、具体要求

1、执法抽查要求。按照“双随机”要求,在浙江政务网双随机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和抽查人员,抽查人员开展联合现场抽查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的要求,进行现场执法,做到抽查留痕,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

2、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按照政府要求,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3、严格落实责任。各联合检查单位要求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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