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19-84143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19-01-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黄岩区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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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岩区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现就《黄岩区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自2014年实施《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4〕19号)以来,我区养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亟待突破、解决。比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难以落地、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不到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经费保障不足、整体养老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还不能很好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要。拟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我区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强化基本服务,发展多元供给,繁荣服务市场,提升服务品质,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且,《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也明确要求各市地出台配套政策,《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82 号)也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为此,提请区政府出台《黄岩区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32号); 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82 号)。 4、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8001号提案《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办理协商对话会提出的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第四部分为推进计划表。 (一)总体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建成19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嵌入式小型托老机构)。建成一批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养老机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80张。医养护一体化有力推进,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超过50%,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与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达6家以上。管理运营机制创新发展,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的养老床位占当地养老总床位数不低于70%,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比例不低于75%,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比例不低于65%。各类养老资源进一步整合,建成3个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二)重点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从养老服务的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机制建立、队伍建设和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当前急需实施的“十大”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我区养老新发展。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二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三是完善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四是鼓励发展特色养老产业。五是深化发展“医养融合”型现代健康养老。 六是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七是加快推广应用“互联网+”智慧养老。八是强化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素质。九是加强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十是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推进计划表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对2018、2019、2020年度任务进行逐年分解,具体量化。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人:张国标, 联系电话:8412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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