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1/2018-60974 | 发布机构: 上郑乡 |
生成日期:2018-07-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关于上郑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专项治理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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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提升上郑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专项治理工作整治成效,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环境品质,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以下四项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分工、严明责任 由城建办负责管线的规划、测绘和信息管理,负责管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乡综合执法中队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着重查处违规架设、胡乱附挂、私拉乱接等影响乡容乡貌的“线乱拉”行为,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相应管线管理机构,负责当地管线施工、“线乱拉”整治的跟踪监督和协调;各管线权属单位要服从领导,做好新建、扩建管线工程报批,做好资料数据收集、存档、上报等工作,建立管线变更和废弃记录制度。 三、管理措施 (一)严把规划施工关口 1.力避重复建设。坚持共建共享,严把强弱电管线建设关。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5年内不得因强弱电管线建设活动再开挖,大修的小城镇道路3年内不得再开挖,已采用管道地埋敷设方式的道路不得再新立杆路。新建道路、小区时强弱电管线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强弱电杆路建设原则上采用“多杆合一”方式,鼓励弱电杆路共建共杆、弱电入户线缆“多线合一”;强弱电管道要分开建设,确需共建的要提前做好具体对接。有条件的可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展强弱电管线建设活动。 2.严格施工程序。不具备相应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强弱电管线基础设施施工活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开工前,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放线,建设中可能影响邻近线缆的,还须召集相关方进行安全交底。建成后应当依法先经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规范线缆布放。强弱电线缆布放应严格执行相关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且不得影响当地乡容镇貌和城镇秩序。线缆布放后,应按要求同步设置相关标识标志。未通过验收私自布放投入使用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巡查执法制度 加强与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电力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整合各类辅助工作力量,不断拓展提升“线乱拉”长效管理功能。同时将“线乱拉”长效管理纳入到乡综合执法中队日常工作范畴,组织开展“线乱拉”日常巡查,对违规现象予以查处,着重查处违规架设、胡乱附挂、私拉乱接等影响乡容镇貌、城镇秩序的“线乱拉”行为,切实做到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加强日常整改的资料图片收集归档,体现整改前后效果,确保实现对我乡“线乱拉”日常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全覆盖。 四、氛围营造 借助电子显示屏、横幅、微信公众号、宣传片等形式,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提高村民对“线乱拉”治理的认识和支持;引导广大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村民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成为各村“线乱拉”现象的发现者和参与者,及各相关运营单位施工、整改的监督者。
上郑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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