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18-82136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2018-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黄岩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6-28 15:53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关于印发黄岩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开展医共体(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着力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逐步显现“两强两高”的目标。

一、意见起草背景情况

2017年4月23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

工作目标: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四种形式: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2017年10月30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法〔2017〕116号),具体目标与国务院差不多,但进一步细化了国务院文件,开展“1+X”模式医联体:即紧密型医疗体、县域医疗共同体、城市“1+X”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2018年1月23日省卫计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8〕9号)浙江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改办〔2017〕7号)在全省11个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达到实现“三统一”(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医疗卫生资源调配)、“三统筹”(统筹财政财务管理、统筹医保支付、统筹信息共享)、“三强化”(强化分级诊疗、强化签约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的目标,台州定路桥区位试点区。

2018年5月18日 省政府召开11个试点市,分管副市长和卫计委主任参加的座谈会,成岳冲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在今年开展县域医共体试点,在评价考核的基层上,于2019年全省全面推进。

2018年5月16日 市政府在路桥区召开第二次医共体建设推进会,经研究决定玉环县为市级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市,另外,要求各县市区在6月底出台医共体建设方案,12月底前建设成一个富有成效的医共体。2020年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需参加到医共体建设中来。

二、意见起草过程

1、区局制定局医政科牵头负责工作方案的起草。

2、在反复调研座谈、听取多方意见、借鉴先进经验(分管副区长带队到海盐县学习考察),并充分结合黄岩实际的基础上,拟定了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实施。

三、意见核心内容

建成一个“医共体”、两个“高水平医联体”、三个“专科联盟”的基本框架,由区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医共体的统筹规划、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等。医共体成立管理委员会按照区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发展规划、对口帮扶、人员培训等。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暂时保留独立法人地位,以技术、服务为纽带,以签署协作协议为方法,互相协作,共同发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工作职责,为医共体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市一医要充分发挥医疗指导中心作用,为医共体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确保我区医共体建设的顺利推进。

6月22日屠区长组织多部门讨论医共体建设征求意见稿,针对各部门提出的编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拨款等问题做了修改。

 、其他内容

(一)解读机关:区卫计局医政科

)联系方式: 84120500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