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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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绍荣委员: 你在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养狗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就当前而言,豢养犬只的习惯在民间仍非常普遍,要想群众一时间转变观念极具难度:一方面,规范养狗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区政府牵头出台相关的制度措施,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工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讲究方法、讲究策略,避免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我局作为黄岩区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每年都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养犬产生的伤人、扰民行为的查处,全力协助各乡镇街道捕杀流浪犬、狂犬及可疑狂犬。2017年,配合各乡镇街道捕杀犬只1628只。2018年,我局将根据《黄岩区犬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黄狂防控办[2017]2号)要求,结合公安职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一、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建议区政府将犬类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由各乡镇街道在各自辖区内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同时,积极发挥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优势,在开展走访、下村居等工作之际,运用挂横幅、办板报、小广播宣传、组织群众座谈、开辟社区警情通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把养犬必备条件、免疫规定、违规养犬的危害等重点一一宣传到位,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协作,入户动员 与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联络沟通,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就规范养狗管理的联合执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讨论,共同研讨工作难点和困难,有效推进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组织社区民警结合日常工作配合各乡镇街道,针对辖区犬只豢养、注射疫苗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违规养犬、饲养大型犬的居民,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动员其采取捕杀等方式自行处理;对拒不配合的,由辖区派出所会同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捕杀。 三、规范管理,查处违法 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乡镇街道、卫计、行政执法、农林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推动养犬规范管理:对全区警卫、消防、科研等特殊养犬的单位,要求其落实专人或指定人员管理;对个人豢养的犬只,要求必须圈养并由成年人牵领遛犬;对宠物店等涉犬单位因违法经营行为和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切实依法打击,及时纠正和规范涉犬轻微违法行为;对违法养犬屡教不改和阻挠执法人员执法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坚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黄岩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联系人:胡军明 联系电话:84205526 邮编:318020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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