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0/2018-14824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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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沿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路子,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环境治理、治污减排、执法监管、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17年各项指标执行情况 (一)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2017年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72.7%,长潭水库地表水水质保持I类;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12.1%,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4.6%,同比去年提高了4.6%。 (二)环境执法监管大幅加强。2017年我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数634件,比去年增长299%;行政处罚立案257件,同比增长47%;行政处罚决定书243件,同比增长113%;查封扣押115家,同比增长60%;移送公安36起,同比增长80%;行政拘留44人,同比增长238%;刑事拘留26人,同比增长1200%。环境执法考核排名全市第二。 (三)环保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根据台州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黄岩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为85.1,相较去年同期,提升了5.9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以赴,积极应对督察新挑战。 我局2017年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当好全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主力军和参谋,提请区委、区政府成立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黄岩江口食品工业园区企业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征求等14个制度文件,综合协调、稳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在年初我局即开始启动局内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多次专题讨论,全局干部多次参加迎检部署会、推进会,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前期准备阶段,局内陆续制定了环保督察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分工、分组安排等一系列文件,将任务分解、细化,共分成11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到人,发动全局同志深入1344家重点企业现场检查项目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申领、三废运行设施整治、群众信访积案化解等12项内容,检查企业上万厂次,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倒排时间节点,全力破难攻坚。督察组进驻期间,积极联络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单位,每日下午在环保局进行当日交办件的会商协调,高质量、高效率调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从8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浙江至9月11日,共调处中央督察组专办信访件共79.7件,出动执法车辆514台次,执法人员2219人次。已办结回复的79.7件中,责令企业整改81家,立案处罚56件,罚款241.795万元,责令停产74家,查封企业2家,行政拘留2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三个月无休,“7+黑”、顶高温、战酷暑,以“零容忍”的态度、“百分百”的热情奋战在环境整治、执法第一线,较好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任务。在2017年12月2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浙江省反馈督察问题中,黄岩未有一项工作被点名,整改清单中未有一项任务被涉及,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综合施策,污染整治取得新成效。 1、深入实施水环境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江口食品园区“零直排”工作。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剿灭劣V类水誓师大会”精神,制定实施《黄岩江口食品工业园区企业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17〕51号),对园区企业污水排放及纳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以打造食品园区为全市全区“零直排”整治工作样板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改造污水管网,进行明渠明管或高架泵送。建立28家企业“一厂一策”,逐家审核企业具体施工方案,分组跟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在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再作复查和巩固,11月9日通过区五水办组织的专家组验收,成功打造全市、全区工业园区“零直排”整治样板。 二是自加压力开展江口轻化投资区废水深化整治。出台《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企业废水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发电[2017]22号),已全面完成江口轻化投资区企业雨污分流彻底改造,企业内部污水管一律高架或明管,雨水管一律明沟,18家重污染企业实施雨水、污水在线监测房外移,新建公建污水管网,电镀企业废水实施专网纳管。现已完成在线监测房建设和门禁、视频的安装,污水房待经济开发区公建污水管网完成后运行。建成后,区域内企业基本建成“功能布局明晰、清污全分流、管网全覆盖、污水全处理、废水无渗漏”的排水综合管理体系,企业排水许可证实现全覆盖。 三是全力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建立工程进度报备、督查、通报和问责等机制,督促屿头、上垟、平田乡、上郑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每月上报项目进展程度和财政资金支付情况,开展督查,长潭水库柔极溪、上垟溪、桐外岙溪入库溪流生态湿地、长潭水库东济自然岸线修复、铅锌矿生态修复工程等共13项全面完工,并完成2016年长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绩效评估工作,取得了91.5分的好成绩,争取到2017年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中央资金约5207万元,为2017年全国大II型水库的最高补助金额。 完成2017年长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完成2017年长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永宁溪生态湿地、湖滨带生态修复的设计工作,进入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 四是重点实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评估。根据《台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要求,确定王西区块为2017年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调查区块。我局委托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课题组,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稳步推进评估调查、指标监测和数据整理等各项工作,充分分析该区块内污染物的浓度范围、污染程度等相关信息,形成《黄岩区王西化工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报告》,为今后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2、扎实推进“五气共治”。根据《台州市“五气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17]40号)文件精神,建立了陈建勋区长为组长的区“五气共治”工作领导小组,颁布《黄岩区“五气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至相关单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各项重点涉气工作,积极推进“五气共治”。 一是聚焦医化园区恶臭治理。在2016年8家医化企业深化整治的基础上,2017年我局进一步确定医化企业全面深化整治提升年度工作内容,制定“一厂一策”明确各企业整改内容,倒排时间节点,加强企业督查,促使企业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已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及验收工作。同时我局自加压力,启动医化园区精细化执法工作,分组进驻医化企业,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并且将借力行业标准这一契机和动力,启动新一轮医化园区恶臭治理,督促医化企业贯彻实施远高于国家标准的DB33标准。 二是持续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在历经前三年有机废气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完成全区400多家企业气源排查,掌握全区气源基础数据,制定黄岩区橡胶和塑料制品、机电和汽摩配、铸造三个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并完成175家(橡胶塑料123家、机电汽摩配21家、铸造31家)VOCs整治,特别是塑料行业整治,开全省先河,分批优先开展规上123家塑料行业VOCs整治,会同乡镇(街道)分组下企业逐家进行现场指导。联化科技、永宁制药、天宇药业等三家化工企业基本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现场检测工作,检测点位超过3000个。联化科技VOCs废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已完成在线用房、安装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年底前能完成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 三是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气治理。完成华丰纸业锅炉废气提标改造设备安装工作。 3、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零”工作。督促企业加快危险废物转移,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已完成全年6家“存量清零”任务,2017年累计合法转移危险废物8152吨。 二是开展农药厂、永宁江王西段遗留固废场地和江心屿等区域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三区块土壤污染是我区多年的遗留问题,经过不懈努力,2017年5月份我们专门召开污染场地修复有关事项协调会议,就三个污染场地修复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三区块招投标、采样监测、数据分析、评审工作均已完成,启动修复方案编制。 三是模具行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出台黄岩区模具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6月底召开动员会,重点开展68家规上模具企业固废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已完成模具加工点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印山路区块结合产业转型升级、旧城改造、环保督察后续整改等重点工作,对区块内企业分批、逐步实施停产、搬迁。 (三)与时俱进,生态文明更上新台阶。 一是实施“811”美丽黄岩行动。调整区委区政府美丽黄岩建设领导小组,做好“美丽黄岩”建设牵头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印发“811”美丽黄岩生态屏障建设行动、灾害防控行动、生态文化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布乡镇和部门美丽黄岩年度考核方案,完善机制推进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组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完成《黄岩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编制,组织论证、评审、完善修改《黄岩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对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完成全区19个乡镇(街道)的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深化环保宣传教育。积极发挥新闻舆论媒体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及时跟踪报道生态创建、环境治理等工作成效,与黄岩电视台合作举办环保电视专栏《生态家园》,与《台州日报》、《今日黄岩》、调频957合作、今日头条,挖掘报道深度,提升报道质量。加强与国家级媒体《环境与生活》杂志的合作,加大环保亮点工作——长潭水库国家良好湖库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环保队伍正面形象。2017年累计上报宣传报道684篇,中国环境报发表3篇,省厅政务网录用198篇,台州日报发表35篇,今日黄岩45篇,推送了95条官方微信和257970条手机报。 四是强化公众环保活动参与。创新思维模式、丰富活动形式,进行“环保手工皂”“环保酵素”公益推广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开展制作“环保手工皂”“环保酵素”的主题培训班,普及制作知识,引导市民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精心筹划组织第六个“浙江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和 “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率,进一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四)开拓创新,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是推进环评制度改革。首先,加快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工作,着手修订黄岩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编制黄岩智能模具小镇规划环评,在全市率先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方案,推动投资项目享受环评降级,承诺备案等改革红利。其次,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在权利服务事项公布、群众办事途径创新、窗口人员配备上做加法,在权限下放、材料瘦身、环节压缩上做减法,审批提速增效,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原来的5天、2天、1天提速到2天、1天和即时办理,实行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制”为主的审批制度改革,用权利瘦身为廉政强身,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17年共备案227个项目,审批14件。将排污许可证办理纳入窗口项目,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实施窗口项目“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2017年共发放浙江省排污许可证153本,发放新版国家排污许可证17本。第三,加强备案制管理,出台《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全国首例对擅自降低环评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某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为简政放权备案制保驾护航,让放、管、服有机结合,引起环保部、省市各级媒体的高度关注,受到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肯定。 二是规范第三方市场秩序。为提高第三方环评中介的环评文件质量与速度,我局出台《进一步加强黄岩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全面开放环评单位登记,采取专家考核、管理部门日常考核、征询项目建设单位意见与社会责任体现相结合的方式对环评机构进行考核,并通过媒体公布考核结果,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实行50天高效审批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行20天高效审批管理。同时,出台《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规范化要求的实施意见》,规定进入黄岩区从事检测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必需接受我局管理并进行备案并作出承诺,我局每季度公布已备案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名单及监督情况,从而促进环保第三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工作要求,按照成熟一个设置一个的原则布局基层环境执法派出机构,在原有院桥环保所的基础上,2017年我局增设澄江、城中环保所,每所在编人员3名,将我区环境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执法力量从原先8人增加至12人,形成“覆盖全面、反应快速、服务到位”的环境监管体系。 四是牵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牵头做好“两山”理论实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绿色农药肥药双控、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环境监管体系改革等6项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督促改革进度,发挥区改革小组联络员作用。 (五)稳扎稳打,环境监管有了新提升。 一是加大环境违法打击力度。加大环境执法检查、督察力度,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势,持续不断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先后开展了“执法亮剑”、“铁拳治危、助力消劣”、“责令整改、停止生产后督察”、“绿色护考”等专项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等系列执法行动,努力提高我区环境监管水平。2017年我局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黄环[2017]46号),积极发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不断提升我区环境监管的深度和广度。2017年我局共受理调处环境信访1332件,比去年增长113.8%;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34件,同比增长299%;行政处罚立案257件,同比增长4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43件,同比增长113%;查封扣押115家,同比增长60%;移送公安36起,同比增长80%;行政拘留44人,同比增长238%;刑事拘留26人,同比增长1200%。 环境执法考核排名全市第二。 二是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紧抓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两个重点,出台《进一步开展黄岩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黄政办发〔2017〕68号),规范落实对乡镇上报的122个未批先建项目的环评手续补办工作,深入开展两违项目的清理扫尾工作,共计清理项目905个。 三是不断提高环境信访投诉处置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及时回应群众环境诉求,2017年共受理调处环境信访1332件,其中调处书记信箱70件,12369环保微信举报122件。对书记信箱和重点信访件加强排查、梳理和后督查,实行跟踪督办和回头看,对媒体曝光等重点案件,推进销号管理、全程监督。全面完善规范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完成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2项,组织开展和参与应急演练1次。 四是实现网格化管理。依托“社会治理一张网”,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会,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环保网格化管理体系。19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环保办,落实分管领导,配备环保员,统筹协调辖区内环保工作,有效衔接了专业环境监管队伍和基层网格员。 三、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开篇之年,是巩固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成效之年,是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地之年。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宏大战略中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我们环保人责无旁贷,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融会贯通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建设美丽中国新思想转化为路线图、施工图,并以此大布局、大背景、大形势来思考、定位和开展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争当推进美丽黄岩建设的排头兵。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突出“提质量、补短板、严监管、强服务”的工作基调,对准坐标、扛起使命,不断开创“两山”新境界,全面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事业赶超发展。 (一)打好“治水、治土、治气”的组合拳,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 一是突出深化细化、巩固提升,打好污水歼灭战。 深化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大力开展酸洗、砂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水产冷冻、眼镜、纺织等地方特色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制定国控江口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方案。盯紧看牢饮用水源保护。完成2017年长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开展永宁溪入库河口湿地建设、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溪流综合整治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等工程项目;完成2017年度长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绩效评估,启动2018年长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在坝口断面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台州市“水上天网”工程。在我区金清水系乡镇街道交接断面全面建设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二是坚持标准引领、重点突破,打好治气攻坚战。 抓医化行业废气整治。推进浙江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15-2016)执行,强化标准引领、重点突破,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完成装备提升,助推医化行业转型升级;拟建立LDAR信息管理平台,力争医化企业VOCs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成60%,全力消除江口医化园区恶臭。抓有机挥发性污染物整治。健全完善VOCs动态更新,继续完成印刷、汽车修配、塑料、工艺品等行业VOCs整治或深化整治,实现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率达80%以上。抓污染物减排。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各3%以上,实现VOCs减排360吨以上,完成减排指标3%以上;拟对环境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探索涂装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模式。 三是强化试点先行、防治结合,打好治土新战役。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照台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要求,认真组织工业企业、农用地污染详查,及时制定污染土壤修复计划,确保土壤安全利用;探索污染场地管控修复试点,积极争取中央土壤专项资金,开展永宁江王西段、江心屿区块污染土地修复试点工作,适时启动黄岩农药厂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宣传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贯彻和推进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落实,围绕环境执法大检查、固体废物防治执法检查、查处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培育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出台固废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建设实施方案,培育一批标杆企业,提升我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环境风险。 (二)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着力打造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一是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筹划,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主体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巩固生态屏障。同时加强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力争2018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为2020年全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是统筹推进811美丽黄岩建设行动。建立健全美丽黄岩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办、考核激励、全民参与、宣传教育等机制,制定2018年度工作任务书和“811”美丽黄岩建设行动工作要点,召开“811”美丽黄岩建设工作推进会,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合力推进美丽黄岩建设。 三是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构筑生态环保宣教大格局,完善载体、丰富形式、加强频次,充分发挥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作用,积极拓展新领域、新阵地,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加强生态环保舆论引导,传播环保好声音,结合第8个“浙江生态日”和 第47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继续加大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力度,切实提高公众自觉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自觉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三)保持“严格执法一刻不放松”的高压态势,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围绕治水、治气、治土等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面上打击管控,重点聚焦医化园区恶臭整治、危废违法行为打击。巩固和加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成果,努力实现2018年移送公安(刑事+行政拘留)案件数达到2017年环保督察年份移送案件数(36件);丰富执法手段,发挥移动执法平台、在线监测系统,有奖举报等作用,探索无人机在环境执法、监管监测、应急处置中的应用。 二是不断完善监管格局。健全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快落实属地负责,全面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环境应急联动管理,继续推进环保与公检法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合作,形成高压打击氛围,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三是提高执法能力。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制调研,行政案卷评查,“监察例会”等,提高法制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落实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切实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震慑和环境问题整改指导。 四是切实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落实环境信访处置,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严防控环境安全事故;加强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管,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环境应急联动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主动适应环保“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新形势,继续深化环保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快黄岩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的修订和黄岩智能模具小镇规划环评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实施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落实项目环境准入要求,准确把握承诺备案客观要求,优化环评审批办事流程,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零跑腿”项目数实现比去年翻番,有序推进环保审批制度的改革进程。 二是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环保部确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 三是强化事中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对环评承诺备案项目的抽查比例和力度,将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和客观要求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执法监管模式,依法对不安排污许可证排污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四是规范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对其管理的规范性、服务质量和职业信用等情况进行评定,对中介机构因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造成环评文件失实的,依法予以处罚,推进形成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五)坚定新时代“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使命担当,切实抓好环保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弘扬“环保为民,守土有责”的局风,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风险意识,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激发正风肃纪的正能量,打造敢于担当、能打硬仗、纪律严明、争创一流的环保铁军。 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监督执纪,深化廉政教育,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成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扎进制度篱笆,梳理和防范重点环节全面从严治党风险。对2017年区纪委巡察反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确保原有问题不反弹,确保环保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推进“智慧环保”建设,提高环境监测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分析和共享,努力实现对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环境数据的深度利用,污染治理的智能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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