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16/2018-5571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同意台州市黄岩区熙都木石文化艺术展览馆筹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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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广新〔2018〕24号 关于同意台州市黄岩区熙都木石文化艺术展览馆筹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台州市黄岩区熙都木石文化艺术展览馆: 你们关于《台州市黄岩区熙都木石文化艺术展览馆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请示》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和《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六条规定,经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台州市黄岩区熙都木石文化艺术展览馆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已基本具备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经研究,拟同意你们筹建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区文广新局同意作为台州市黄岩区熙都木石文化艺术展览馆的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其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 三、台州市黄岩区熙都木石文化艺术展览馆的业务范围是: 1.宣传和弘扬木石文化; 2.阴沉木、风玲石、紫玉石、沙漠溱等作品展示; 3.进行技艺交流。 四、请你们在本文下达之日起的30日内,依法向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特此批复。 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17日 抄送:区民政局 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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