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岩区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05 11:34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JHYD01-2018-0015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8〕36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黄岩区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种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7〕108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台政办发〔2018〕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沼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到2020年,力争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全区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2018年5月底前,有畜禽养殖的乡镇(街道)要制定并公布本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区农林局备案。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机制,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等重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区农林局、区环保局和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要结合“五水共治”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环保局、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各乡镇

(二)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关于调整黄岩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域的通知》(黄政办发〔2013〕72号)和《关于同意实施黄岩区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黄政函〔2014〕92号)文件规定,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在新垦造耕地区域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实现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宜养区域应划定生产设施用地,并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移栏出村、生态养殖或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美丽牧场。要按照乡村振兴思路,实施畜牧业多元发展,在稳定提升传统猪业的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发展土鸡、蜜蜂、食草动物等特色精品畜牧业。(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环保局、黄岩国土资源分局)

(三)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面落实农牧对接“一场一策”。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林业对接的消纳模式,形成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形成运行成本低、效益好的种养循环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环保局)

(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投资建设或就近入股有机肥加工场,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建设。支持组建“三沼”综合服务组织,加强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开展沼气池维护保养、沼液储运、管网管护、统一施肥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结合“肥药双控”,加大有机肥、沼液肥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优先使用本地产有机肥,推进国家级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全区每年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2万亩以上,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0.7万吨以上。确定一批农牧结合监测点,持续跟踪有机肥、沼液施用对农作物生长、农产品品质、土壤肥力等的影响,优化技术方案。继续实施沼气工程,优化现有沼气工程技术和工艺,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或沼气发电用于生产生活,探索沼气集中供气、提纯液化利用模式。(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五)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以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和减臭技术为核心,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环保型饲料,促进兽药和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引导生猪规模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和发酵床养殖,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在粪污处理中,推广密闭式发酵、生物转化和微生物菌剂、臭气控制菌剂等新技术、新措施,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大力推广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发酵床垫料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科技局)

(六)全面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深入排查畜禽养殖污染隐患的基础上,督促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养殖污染事件发生。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支持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逐步消除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18年底前,全区生猪存栏500头以上养殖场完成封闭式堆粪棚建设;2020年前,完成保留畜禽养殖场封闭式堆粪棚建设。(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环保局)

(七)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执行环评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善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上信息化防控预警和线下日常检查制度。(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局)

(八)加快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各相关乡镇(街道)要对保留的畜禽养殖场,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集成现代先进养殖技术,分层推进美丽牧场建设。2018年、2019年各完成省级美丽牧场创建1家,其他牧场努力按照美丽生态牧场进行提升改造,做到场区清洁、适当绿化、生态循环。加大土地、资金和科技等要素支持,积极鼓励新建美丽生态牧场。(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沼液运输服务和有机肥应用按相关补贴政策执行。区财政、农林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的补贴支持力度。区财政要加强资金统筹,继续重点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林局)

(二)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根据我区畜产品保障供应需求和自给率,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利用荒山、缓坡建设规模养殖场,以及在新开垦耕周边区域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提高新垦造耕地有机土壤肥力。按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要求,支持在田间地头和林地建设与种植业、林业对接的堆肥场以及粪污集中处理场,所需土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对已完成环保达标验收且未办理用地备案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乡镇(街道)要及时向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和区农林局报送设施农用地报备手续。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相关养殖活动的农业用电政策。(责任单位: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区农林局、区供电局)

(三)加强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国土部门要按照农业设施用地的要求,做好农业设施用地的审批。农林、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畜禽养殖准入和污染监管、绩效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黄岩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

附件

黄岩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清单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公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有畜禽养殖的乡镇(街道)在2018年5月底前公布本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列入“五水共治”“平安浙江”“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全面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科学合理调整禁限养区划定范围

按照环保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科学合理调整禁限养区划定范围。

根据区域农牧对接方案,建立配套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以及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全面建成

推出6个农牧结合循环体

2个

2个

2个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5%以上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9%以上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稳定在99%以上

3

培育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培育1家有机肥生产企业;支持建设1个沼液配送服务组织,开展沼液储运、垫料供应、管网管护等社会化服务;继续实施沼气工程,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或沼气发电用于生产生活,探索集中供气、提纯液化气利用模式。

4

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 2万亩、商品有机肥0.7万吨

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2 万亩、商品有机肥0.7 万吨

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2 万亩、商品有机肥 0.7万吨

5

推广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

利用新技术

推广使用环保型饲料;引导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和发酵床养殖;推广减臭综合技术;推广粪污收集还田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

6

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7

美丽牧场建设

建成美丽牧场2个

建成美丽牧场1个

建成美丽牧场1个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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