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3/2018-6298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机关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18-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29 10:21   来源: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关于持续深化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行动的通知》(台市委办发电〔2018〕80号)和《中共台州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行动方案》(台市委办发电〔2015〕18号)及《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台清房办〔2018〕1号文件精神以及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强化办公用房资源高效配置和集约使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以下简称《2014标准》)和《黄岩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黄区委办发〔2015〕13号)的要求,按照“严把标准、超标腾退、有效配置”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产权转移登记等情况,及时报送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报告(模板见附件1)。

二、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在11月13日前来黄岩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整改(办公用房标准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持续整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2、各单位于2018年11月9日前《XXX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报区清房办,下属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

(区清房办联系人:牟群力,联系电话:84121057,电子邮件:584979485@qq.com,纸质材料交区政府大楼409室)。

 

附件1: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2: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标准

 

                 黄岩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15

 


 

附件1:

 

关于XXX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报告

 

黄岩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使用方案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人员职级分布、正式人员编制数和实有数、编外人员编制数和实有数等情况,现有办公用房面积及分布情况);

(2)办公用房标准面积。按照《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配置标准》明确的办公用房标准面积;

(3)办公用房使用配置情况。根据《办公用房使用配置汇总表》,明确各类办公用房使用配置面积;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主要描述以下内容:

(1)业务用房使用配置相关情况说明;

(2)用于出租或闲置的办公用房的有关情况;

(3)其他需要进行说明的情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黄岩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配置标准

类别

适用对象

面积

功能分类

区级机关

区级正职

30

服务用房使用面积

设备用房使用面积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区级副职

24

每人使用6-8m2,100人及以下取上限,200人及以上取下限,中间值用公式(500-X)/50计算确定。

按办公室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9%核定。

    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3.7m2;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2.6m2

警卫用房:宜按警卫编制定员人均建筑面积为25m2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股级单位

(独立法人单位)

正股级

12

股级以下

9

乡、镇、街道

乡级正职

不超过24㎡

乡级副职

不超过18㎡

乡级以下

9

注:表中X为编制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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