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8/2018-5003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对迎薰路等路段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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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迎薰路等路段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黄岩区迎薰路等路段停车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乱停车及交通拥堵问题,根据区政府会议纪要及区治堵办扩大差异化停车收费协调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迎薰路等路段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管理。具体收费路段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路段 迎薰路(引泉路至二环南路);洞天路南侧(引泉路以南);朱砂街;劳动南路(罗曼酒店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 二、免费停车时段 晚上17:30至次日8:00免费停车。 三、停车收费标准 30分钟(含)内免费停车;30分至1小时(含)每车次4元;1小时以上按每车次2元/小时加收。次日按上述标准重复计价,全天不超过20元。 车辆实际停放1小时以上,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尾数部分不计收费时间;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尾数部分按1小时计收。 四、免费停放车辆 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应免收停车费。 五、其他相关要求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驶离停车场所或收取停车费时,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应当明确告知车主停车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实际停车时间,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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