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17-74971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17-09-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失效 |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17〕12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17-0024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黄岩蜜橘等精品水果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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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YD01-2017-0024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7〕121号
关于加快黄岩蜜橘等精品水果产业发展的 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振兴发展黄岩蜜橘等精品水果产业,加快柑橘品种结构调整,稳定产业发展规模,弘扬黄岩蜜橘文化,重塑黄岩蜜橘品牌形象,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扶持黄岩蜜橘等精品水果产业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发展目标 编制《黄岩蜜橘发展2017-2026全域规划》《黄岩贡橘园规划》《永宁江两岸柑橘保护开发利用规划》三大规划,研究提升本地早蜜橘品质,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柑橘良种,打造“一江一湖一丘一路”四大柑橘基地,通过五年努力,力争黄岩蜜橘种植面积在5万亩以上。柑橘品质达到《地理标志产品黄岩蜜橘》优质果标准。 二、扶持发展柑橘良种和老橘园更新改造 1、新种植补助。在环境适宜的园地或山坡地建成标准橘园,成片新种植30亩以上高糖高品质柑橘(含东江本地早,下同),验收合格,每亩补助经营主体4000元(分三年实施:第一年、第二年各补贴1000元/亩,第三年补贴2000元/亩)。 2、土地流转奖励。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返租倒包形式集中流转土地发展柑橘,对成片流转30亩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平原老橘园改造1000元/亩、新发展橘园500元/亩,当年分别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奖励。 3、柑橘无病毒营养钵育苗补助。建立防虫网隔离的无病毒采穗圃、苗圃,进行无病毒育苗。柑橘无病毒育苗(8000株/亩以上)每年补助3000元/亩。 三、扶持精品果园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经营柑橘30亩以上或其它特色水果100亩以上的基地,经营主体可以申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建设的果园运输道、操作道、排灌设施、杀虫灯等公益性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金额全额补助。 申报建设的钢架大棚、无病毒育苗网室、喷滴灌、轨道运输、 智能水果分级机、果品无损检测仪(小型)、冷链运输杨梅抽真空机等竞争性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投资额的 70% 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助。 四、扶持罗幔杨梅网室栽培 杨梅网室栽培(罗幔杨梅):集中成片30株以上,新增单株钢架(由8根钢管构建的直径6米以上的圆形棚架)和配套的40目防虫网帐按300元∕株予以补贴。 五、扶持商品化处理设施和保鲜冷库 扶持水果储运的冷链建设。新建160m³以上水果保鲜冷库,一次性奖补7万元/库(含制冷机组及保温材料)。 六、扶持品牌宣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黄岩蜜橘的品牌宣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和品牌创建、水果先进实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果园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奖补等。 七、项目及资金管理 项目管理及资金拨付参照《黄岩区现代农业(渔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补充条款等规定执行。 八、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涉及的奖补等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此前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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