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12/2017-9570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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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黄岩区民政局特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 述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区民政局依法行政能力,兜牢民生底线,织密民生保障网。黄岩区民政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信息公开逐步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为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黄岩区民政局坚持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邦明同志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和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黄岩区民政局还建立了信息采集与发布更新流程、信息公开考核等,推动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延伸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一是始终把黄岩区民政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的公开力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行政相对人的事项办理。三是利用其他渠道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 (三)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为了能够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公开。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意见和制度,并结合局内实际情况,在原来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关依法行政过程中的重要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协调,确保按时、保质、依法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百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黄岩区民政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黄岩区民政局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黄岩区民政局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1)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此项费用。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黄岩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今后,黄岩区民政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增强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具体来说,要继续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黄岩区民政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扩大信息更新数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信息公开完善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档案管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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