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16/2017-9362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7-09-11 16:2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9-11 16:26   来源: 区文广新局 字体:[ ]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管理规范性文件。

2)研究、指导全区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拟订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参与或实施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承担区级国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职责。

3)指导全区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文学、民间艺术、电影艺术等工作,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创作、制作管理和文化、文物、电影科技工作;负责各类艺术表演、展示和艺术教育、培训和辅导的管理;指导专业艺术团体业务建设和具有示范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加强和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以及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各类纪念馆、书画馆等工作。

5)负责申报和推荐全国、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向区政府提出公布区级文物保护点的建议;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推荐、保护和管理工作;申报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方案;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修缮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察职责。

6)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行政(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的日常宣传监督和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协调、监督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视听载体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的监督管理;负责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

7)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经营项目的审批、审核和核准,并对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版权保护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负责对全区印刷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区各类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审读。

8)按权限申报和实施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推进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开展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9)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活动。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依法对全区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区文化市场中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组织联络、协同区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意见。

3.台州市黄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非遗”保护中心制定黄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制定黄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具体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建立和管理黄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库和网站等。

4.台州市黄岩区文化馆

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搞好业余文艺团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和社区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5.台州市黄岩区博物馆

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调查全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进行全方位的文物普查,进行文物保护;收集和征集流散文物,防止文物非法流通。

6.台州市黄岩区图书馆

拓宽图书流通渠道,在全区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学校设立图书流通站;做好图书采编工作,拓宽书刊、文献资料的采购、征集、交换、赠送等渠道,更好地为全社会服务;收集、整理、保存国家及地方的文化典籍和有价值的图书资料;做好电子阅览室向社会开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学习平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包含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所属区文化馆、区博物馆、区图书馆决算。

二、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6年度收入决算4,582.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72.03万元,占总收入99.7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57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8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88.35万元),占总收入99.73%;其他收入2.01万元,占总收入0.04%。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51万元,占总收入0.16%。上年结转收入2.64万元,占总收入0.06%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6年度支出决算4,582.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1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0.35万元、其他支出 98.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13.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2.90万元,项目支出2,145.3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8.3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2,639.83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3 %。,主要是因为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新增机关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以及追加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文化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814.08万元,占61.4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为496.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行的人员和日常公用的基本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为1.91万元,用于全省历史古村落保护现场会活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6年决算为318.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及文献购置、免费开放等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6年决算为114.67万元,主要用于送电影、送戏、送书、送展览下乡活动以及春节及其他节日群众文化活动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为10.5万元,主要用于新春音乐会、省内外文化走亲、演出、展览等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6年决算为93.67万元,主要用于区非遗保护中心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6年决算为13万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1084.83万元,主要用于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6年决算为55.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维护、文物普查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6年决算为343.11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新馆建设、区博物馆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维修维护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67.1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普查,文物保护点标志牌的制作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万16.8万元,主要用于固定电影放映点的设备购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197.8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为23.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252.7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103.3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1290.3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新馆建设及区级文保单位的维修经费。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8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发展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文化馆开展的文化活动等。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10万元,用于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补助。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0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主要用于接待全国、省、市及周边各县市来我区联系工作及交叉检查等人员接待的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发掘了南宋赵伯雲古墓,接待了多批国内考古专家及媒体人员。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355人次,共 5.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44.8%。其中,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所需的执法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文广新局本级、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2.56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调整了人员工资、增加了考核奖、兑现奖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调整了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文广新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文广新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 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区文广新局本级“文化下乡活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47.27万元,实际支出147.27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该项目依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教〔20148号)文件精神,目的是丰富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作,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送展览讲座下乡活动,全年共送戏200场,送书37340册,送电影2900场次,送展览讲座75场。此项活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这一活动的主题,确保将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先进文化送到城乡基层,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5.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6.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8.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1.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方面的支出。

2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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