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17-74989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17-06-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废止 |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17〕8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17-0010 |
关于印发黄岩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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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YD01-2017-0010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7〕83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 待遇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动我区和谐社区建设深入发展,现就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经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资格认定,在社区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收入和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收入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等级工资、社区工作年限补贴和职称补贴五项组成: 一、基本收入 1.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实行一岗一薪(详见附件1); 2.等级工资根据社区工作年限套改,累计二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晋升一档等级工资(详见附件2); 3.社区工作年限补贴按在社区工作年限,每年补贴20元,社区工作年限按虚年计算; 4.对于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分别给予每月200元和300元的职称补贴。 二、考核奖励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不同职务设立年终考核奖励基数。考核奖励=年终考核奖励基数×考核系数,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系数优秀按1.2计发;良好按1.1计发;合格按1.0计发;不合格按0.5计发(详见附件1)。 2.优秀等级不超过10%,良好等级不超过30%。 3.社区专职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每年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面考核。 4.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岗位调整和晋升工资的依据,考核结果应当通知被考核人并报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社区专职工作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有关待遇。 四、其他 1.事业编制和参照事业管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通知下发后,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经费,由区财政和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 4.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 5.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表 2、等级工资套改表
附件1: 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表
说明:1、考核奖励=年终考核奖励基数×考核系数 2、考核系数:优秀1.2;良好1.1;合格1.0;不合格0.5 3、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励=年终考核奖励基数×考核系数-预发考核奖×1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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