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16-74632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16-05-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16〕3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16-0006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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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YD01-2016-0006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6〕34号
关于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加快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信息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成立铁塔公司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区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备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是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宽带浙江、智慧台州、推进“两化”融合、发展信息经济的基础支撑,是满足人民群众无线数字品质生活、让城市更美好的必然选择。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共同推进。 二、加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力度 (一)落实基站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规划、住建、经信、国土等单位要贯彻落实台州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深化专项规划确认的通信基站位置、空间需求和布局等内容,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工程建设和土地使用等审批的依据。城镇、村镇、公园、景区、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和住宅小区项目,以及车站、铁路、公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事先通知台州铁塔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预留通信管线、基站设置等事宜,并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通信基站建设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之一。 (二)切实提高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审批效率。住建、规划部门要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站址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对选址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基站铁塔,尽快补办用地手续。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基站的日常监管,确保基站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应树立电磁辐射监测屏。交通、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审批控制区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申请。电力部门要对基站的市电引入、用电保障、开户申请给予支持,开通绿色通道,打包审批。 (三)推进公共设施资源共享。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开放楼宇平台、市政设施等相关资源,为社会企业和广大民众作出示范,帮助消除民众对通信基站辐射问题的误解,打造“政府主导,百姓拥护”的阳光基站工程。公共楼宇资源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办公楼宇、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和国资企业办公楼宇等;市政设施主要包括公共绿化带、公园、广场、路灯杆、监控杆、水塔和公交站台等。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考核力度。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台州市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4—2018)要求和台州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配合做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由区经信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督促区内企业完善4G手机信号覆盖,并将4G手机信号覆盖情况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落实情况纳入到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考核中。 (五)加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迁改通信设施。区综治办要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六)全面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信设施建设应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铁路、高速公路、车站等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和大型场馆以及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等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由铁塔公司一家承建,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共享。 三、建立健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黄岩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全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解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的困难。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根据全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的时间节点,负责协调落实辖区内站点建设工作,在选址、建设、保护等环节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基础管理职能,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切实完成辖区内通信基站的建设任务。 (二)强化协作推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电磁辐射知识,主动发布相关区域电磁辐射环保检测报告,消除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合力营造尊重科学、相信科学的良好氛围。
附件:黄岩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黄岩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冯继敏 区政府 副组长:李朝晖 区府办 陈 炜 铁塔台州市分公司 成 员:牟映月 区发改局 徐曼艳 区经信局 章伶俐 区综治办 应官砝 黄岩公安分局 卢晶峰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 杨荣喜 黄岩规划管理处 赵 展 区环保局 张 凌 区住建局 应智广 区文广新局 孙智宏 区水利局 李金云 区农林局 黄燮军 黄岩行政执法分局 柯 毅 市行政执法局直属二大队 胡定波 区交通运输局 蔡荣明 区供电局 娄巍岳 区科协 李建伟 东城街道办事处 林 斌 南城街道办事处 尤昌礼 西城街道办事处 毕建勇 北城街道办事处 金辉国 澄江街道办事处 戴海波 新前街道办事处 管康国 江口街道办事处 杨 鹏 高桥街道办事处 陈荷秀 富山乡人民政府 张功斌 宁溪镇人民政府 吴 敏 上郑乡人民政府 陈会岳 屿头乡人民政府 盛承涛 北洋镇人民政府 陈文敏 上垟乡人民政府 孔繁军 平田乡人民政府 赵 昌 茅畲乡人民政府 凌雪松 头陀镇人民政府 王 健 院桥镇人民政府 郑 斌 沙埠镇人民政府 王敏嘉 铁塔台州市分公司 蔡凌志 黄岩电信分局 杨圣兵 移动黄岩分公司 郑 跃 联通黄岩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铁塔台州市分公司;陈炜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敏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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